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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条例》缺法制基础 台法务部:应随疫情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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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21年09月30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防止中共肺炎(武汉肺炎)疫情扩散,台立法院以《特别条例》授权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实施各项应变处置及措施,却衍生出中央与地方权限混乱、法令层级不明等问题。为此,立法院30日举行公听会,指挥中心法制组长陈明堂坦言,疫情若变成常态性,法制也应常态化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30日举行“防疫措施法制争议”公听会,召委叶毓兰指出,卫福部公告要求人民除了须遵守卫福部公告外,也应遵循其他中央、地方机关的指引,难免造成各机关随意解释、乱用法令,在防疫法律体系上也有许多概括条款;台湾民众当初以为《特别条例》只是短暂的应变规定,但现在看来政府有必要学习如何与疫情共存。

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詹镇荣指出,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指挥中心的职权功能是统一指挥、监督、协调中央及地方各单位,让防疫政策能上行下效,重点在于政策拟定,而具体规范人民权利义务的一般处分、行政处分、裁罚等,原则上应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处理。但在过去1年多,常出现指挥中心公布防疫措施,主管机关又补公告的情形。

詹镇荣以去年发布“中学以下师生禁止出国”的命令为例,最早是新北市政府率先发难,指挥中心认为要全国一致所以发布统一政策,教育部在去年3月才公告禁令,使民众无法厘清到底以何为准;且不同法律层次会影响生效时程,指挥中心每天公布防疫措施后,未见该处分是以书面送达或非书面通知,也不知何时生效。

詹镇荣表示,疫情瞬息万变,立法院迅速制定特别条例值得肯定,但放眼世界各国的国会,都不断追加相关防疫法律,以符合法律保留原则,而台湾制定《特别条例》后,就完全由行政部门以概括条款的方式应变;若未来要与疫情共存,紧急状态就会变成常态状态,台湾做为法治国家就有必要思考防疫法制如何常态化

对此,指挥中心法制组长、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说明,指挥中心每天在记者会中发布的是政府公开资讯,而非具有拘束性的法规命令,后续卫福部发布的疫情警戒防疫裁罚规定才是一般处分。不过,他也坦言,当初订定《特别条例》时没有想到疫情会持续这么久,若未来疫情变成常态性,相关法制也应该常态化。◇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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