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九江郡人交州刺史何敞巡视辖区时,有一次到了苍梧郡高要县,傍晚住宿到鹊奔亭,亲历了一件鬼魂报案异事。
那天,还没到半夜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女子,自我介绍说:“民女姓苏名娥,字始珠,本来是广信县修理乡人,早年父母双亡,又没有哥哥弟弟,丈夫也早死了,留下了五颜六色的丝绸一百二十匹,还有一个女仆,名唤致富。民女孤苦困窘,疲惫衰弱,不能自力更生,就想到邻近的县里去卖丝绸,换些生活费。先到同县人王伯那里租来一辆牛车,值钱一万二千。民女让致富赶着车,载着我和丝绸,在去年四月十日到了这鹊奔亭外。当时天色已经晚了,路上不见行人,民女不敢再朝前走,因此就停车住宿。
就在这时致富突然患腹痛,民女就到亭长家讨取水火。那亭长龚寿握着短刀,拿着长戟,跟着来到车旁,问民女说:‘你从哪里来?车上装的是什么?你丈夫在哪里?你为什么自己一个人上路?’
民女答说:‘怎能劳驾您问这么多呢?’龚寿就抓了过来,要奸污民女,民女不顺从他,他就用刀刺了过来,中了肋骨,民女当下即被他刺死了。他又杀了致富,在楼下挖个坑,把民女和女仆一块儿埋了,拿了财物走了。临走前杀牛烧车,把车杠和牛骨扔到亭东空井里了。我死得十分凄惨,心里痛切,投诉无门,只好亲自来向您投诉,刺史贤明,祈愿您主持正义。”
何敞说:“现在要发掘出你的尸骨,将以什么为证?”那女子说:“我上下身都穿着白衣,脚上穿者青丝鞋,还没有烂。”挖出来一看,果然不错。
刺史何敞于是派差役捉拿龚寿。经过拷问,龚寿一一承认了罪过。接着就把他押送到广信县去审问,结果证实了苏娥所说的内容。于是,刺史又逮捕了龚寿的父母兄弟,都关到狱里。
刺史何敞表奏说:“龚寿杀人,根据正常的法律不至于灭族,然而龚寿做了罪大恶极的事,家里人却隐瞒了一年,王法自然不能让他们免受惩罚。而且,让鬼魂来申诉的事,‘千载无一’,千年也碰不上一次,所以我请求把他们都杀了,用来显扬神灵,用来共助鬼魂对恶人的惩罚。”朝廷下诏,同意何敞这样做。
(资料来源:颜之推《冤魂志》)
下面,继续与爱好命理的读者谈命理。上文提到这位亭长,因谋财害命,被鬼魂举报,被朝廷判处死刑,当属凶死之命。在八字中,怎样能看出一个命会是凶死的呢,下面试举一例来说明:
八字命理以出生日的日干(即天干)代表自己,此造出生日的日干为戊土,所以属戊土命。生在夏天五月火旺之时,火炎土燥,不离壬、癸水,有水方得中和。但水到夏天的月份为绝地,因为火旺水就衰,所以还喜见金来发水源(金生水)。这是戊土命生在夏天五月份取用神的最基本原则。现在就用这个原则放到八字里去考察。
我们很快就看到月柱是戊土、午火,时柱也是戊土、午火,日主戊土自坐寅木,寅木可以生火,又寅午半合火局,命中三柱全是木、火、土连成一片,使其更加火炎土燥,万物不长,这就更需见有金水来调候。
现在看到前面一柱年柱,果然是癸水、酉金,金可以生水,使其润土,不至太燥。故此命以此金水为用神,以之为用不可伤。就是说,此命的癸水、酉金既然作为命中唯一的喜用神,就千万不可以伤害它,日后如果见到有大运伤害它们时,立即见败。
现查大运,早运丁巳,虽然天干癸丁相冲,但地支巳酉半合金局,金可生水,可逢凶化吉。接着行丙辰运,丙火虽然不利,但地支辰土见酉金,辰酉合金,金可生水,反而有一机遇成事。
再行乙卯运,天干乙木泄癸水(水生木),地支卯木见酉金,卯酉相冲。由于地支已见两午火一寅木,酉金早已受到威胁,现在再见卯木运一冲,必然是木火胜、酉金败。也就是说在这个乙卯运中,命中癸水、酉金喜用神,皆被泄受冲,喜用神被灭掉,竟然在此卯木运中意外凶死。
这个八字的缺点是命中三柱火土实在太过酷烈,喜用神金、水实在太过衰微。天干戊癸相合,癸水有化火之可能;地支酉金本身受两午火一寅木之冲克,喜用神已经没有力量,再受到大运卯木的相冲,金、水全灭,犹如夏天干旱的沙漠,最后失去了唯一的水源,万物就枯死了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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