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务员周爱琳第九次被劫入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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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21年10月13日讯】2021年9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在武汉市第一行政拘留所的门口,清晰地传出一位妇女的高喊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没有犯罪!”原来是被非法拘留15天期满的硚口区法轮功学员周爱琳,又遭国保警察绑架。

当时,硚口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6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拉胳膊抬腿,把周爱琳绑架上一辆白轿车,随其后跟了一辆黑轿车。她被劫往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

周爱琳原是武汉市硚口工商局财务科审计员,负责审计局属单位的费用支出。1997年修炼法轮功后,她不计较个人得失,尽职尽责,获得周围人的好评。

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1992年在中国公开传出的,指导人们遵循“真、善、忍”原则做好人,至今洪传至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国际褒奖三千多项。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害怕修炼者的人数多于中共的党员人数,对法轮功发动了至今长达22年的迫害,使不计其数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惨遭迫害。

自中共迫害以来,周爱琳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曾八次被绑架到洗脑班,三次被非法拘留,工商局公务员资格被非法取消,被降职到局下属工商所做公务员。工商局随意克扣、停发她的工资。

2021年7月29日,周爱琳在武汉汉正街给人们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三个不明真相的大学生举报。因在疫情期间,警察没有找她。疫情刚一过,警察就把这事当案子来办,调监控,找到周爱琳后就把她劫持到拘留所。这是周爱琳第九次遭绑架。

2014年周爱琳被绑架到洗脑班后,她的工作单位抽不出2人到洗脑班当“陪教”(说服她放弃修炼),硚口区“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向她单位每月索取8,000元的陪教费,2个月共计1.6万元。而单位却从她的工资中扣除这笔费用。

2016年6月,周爱琳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却被非法拘留15天,之后又转至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了7个月之久。洗脑班雇三个“包夹”(专门监管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监管她。洗脑班向她的单位索要给包夹的所谓“费用”,按每天一人一百元计算共计6.3万元。

这笔钱又被单位从周爱琳的工资中扣除。仅上面所述的两次被扣除的“费用”就多达7.9万元,致使她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未领取工资、奖金。

周爱琳先后被非法关押在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江岸区丹水池洗脑班、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湖北省洗脑班等四个臭名昭著的洗脑班,遭受了非人的洗脑迫害。

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在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她被非法拘禁一年多。

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明慧网)

在洗脑班里,她被打耳光、罚站、关禁闭,手被吊铐在窗子上五天五夜,遭在太阳下曝晒、强行灌食等种种酷刑折磨。

洗脑班是法律之外的黑监狱,由各省、市级、县级政法委牵头,“610”人员参与,派出所、社区、街道、居委会等配合抓捕、洗脑迫害法轮功学员。

洗脑班雇用专门人员灌输歪理邪说,搞精神折磨,同时进行肉体迫害,实施各种酷刑摧残,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三书”(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

明慧网指出,洗脑班的迫害行为侵犯了公民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如:

《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把法轮功学员关进洗脑班涉嫌刑事犯罪,构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滥用职权罪”等犯罪行为。

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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