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永强:中国制订港版《国安法》等同宣布一国两制告终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20年06月08日讯】英国杂志《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 5 月 28 日的一篇评论说:中国宣布将会主动为香港制订《国安法》,纳入香港《基本法》的附件三,明显的信息就是“恐怖统治即将开始”(Rule by fear is about to begin. )。
一般西方国家,包括加拿大,都有国家安全法,而香港的基本法第 23 条也有规定, 要由香港立法会自行制订可以在香港执行的国安法,为什么香港人和国际社会对中国人大决定主动为香港制订国安法,会有那么强烈的反应呢?我有以下的一些观察,供大家参考:
(一)国家安全的观念,中西方有基本差异
在共产党统治了 70 年的中国,目前还是一党专政的国家,政府和人民对“国家” 的观念,普遍来说,还走不出“党国”的观念,就是国家处处离不开党的领导和 干预,而党又绝对要以习近平一人为核心。“国家”实际上就走不出“朝廷”的 传统观念以至于实际运作,而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也就走不出君主与臣民的关系了。 所以,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所谓“国家安全”其实就是共产党专政特权的安全。
在西方,包括加拿大, 国家安全基本的关注点是人民的安全,而不是保障政权的 安全,当然更不是保障执政党的安全。所以,若果你查阅加拿大的《国安法》, 你会发觉那是一整套订立各个国安有关部门的权限,处处考虑到如何防范公权力 在保护国家安全的名义之下,侵犯了人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这以民为本的观念, 与中共的以党为本的观念,有天壌之别。
正因为国家安全的观念,中西方有极大差异,亦即是中港之间的观念存在极大差 异,当然就不能把制订香港的《国安法》看成不过是人有我有,那么等闲的事了。
(二)中共经常利用国安法打压异议声音,以言入罪
对中国国情稍有认识的人,只要眼界没有预设的禁区,都会知道,在中国,《国安法》里面的一项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用来打压言论的利器,是以 言入罪的常用工具。所有对政府的任何政策或行为提出的批评,若果令到执政者 感觉政权受到质疑和威胁,便很有可能会对发表言论的人,控以“煽动颠覆国家 政权”罪,而在中国,是极罕有被检控而不入罪的。
在中国以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被囚禁的人名单很长,比较知名的有:诺 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因提议修宪和实行宪政而入罪 (11 年);劳工维权人士李 旺阳 (10 年);社运人士胡佳 (3 年半);传道人王怡牧师 (9 年);由于发表有关六四 镇压的文章而入罪的谭作人 (5 年);由于向中国输入民主自由思想的书籍而入罪的 台湾人李明哲 (5 年)。
因此,香港人有充份理由恐惧,而关注香港前途的国际人士亦有充份理由相信, 中国制订的港版《国安法》,将会把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观念,和打压言论 的手段带进香港。
(三)中央制订港版《国安法》 一国两制告终
香港《基本法》第 23 条明文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制订适合在香港执行的《国 安法》,当然是有它的根本理由的,那就是考虑到两地“国家安全”观念的大不 同,和两地司法系统的严重差异,例如《国际人权公约》在香港有效,在中国大 陆却无效等。
正因为如此,在 2003 年保安局长叶刘淑仪推动 23 条立法,遭到港人强烈反对, 50 万人游行抗议,当时港人和国际社会就已经表明,关注点是中国特色的《国安 法》罪名,定义抽象,概念模糊,极容易成为莫须有的,打压异议声音的工具。 结果,叶刘淑仪引疚辞职,23 条立法的事至今未能推行,原因是政府始终未能直 面港人对“国家安全”为名,打压言论自由为实的担忧,而尝试提供一套有充份 民权保障的《国安法》草案。
香港人和关注香港前途的国际人士,对香港的“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彻底失去 信心,当然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包括警权的扩张,警察滥权的独立调查被排除, 开放教育的失守,政治讽刺节目的被消失等等,着着都呈现出一国一制的来临, 掌权者和建制派都已经急不及待了。
所以,当人大宣布要主动为香港制订港版《国安法》,香港人立刻上街抗议,美 国立刻宣布制裁,国际包括加拿大立刻响应支持香港人,而世界舆论认为中港一 国两制告终。这实际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
陶永强 2020.5.31 补拙书房
责任编辑:陈沁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