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在2019年8月12日宣布了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对公众负担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和扩大并规定哪些现在或将来有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外国人将不符合绿卡条件。移民局原计划最终规定于2019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但由于一些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临时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而未能如期实施。此后美国最高法院于2020年1月27日发出《终止令》(stay),终止联邦地区法院在2019年10月11日颁布的《临时禁令》,允许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在全美除伊利诺州之外生效。美国最高法院在2020年2月21日又发出《终止令》(stay),终止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在伊利诺州的禁令。至此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在全美得以实施。根据移民局消息,移民局从2020年2月24日起在包括伊利诺州在内的全美境内开始实施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有关最终规定并同时启用一系列更新表格。移民局近期发布了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最终规定的有关问答,对该规定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和问题解答,我近期曾陆续撰文介绍了移民局有关问答的部分主要内容,下面我将向大家继续进行介绍,供参考。
问:移民局是如何决定某人可能会成为公共负担而不得入境?
答:最终规定所指的可能(likely)会成为公共负担的意思是更有可能在将来会成为公共负担(即在将来任何36个月期间更有可能会有超过12个月的期间领取最终规定列出的公共福利)。根据最终规定,由于公共负担而不得入境的决定取决于对法律规定的各个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而决定申请人是否在将来有可能成为公共负担。在意味着审案官员在做出申请人是否可能会成为公共负担的决定时必须权衡有利和不利的因素,下列是需要审核的各个因素:
- 年龄;
- 家庭状况;
- 财产、资源和财务状况;
- 教育水准及技能;
- 未来的移民身份(prospective immigration status);
- 要求的在美逗留时间;及
- I-864财务担保是否充足(如法律要求提供此担保)。
问:什么因素会对某人是可能会成为公共负担的决定起重大作用?
答:下列因素通常对某人可能会成为公共负担的决定起重大作用:
- 外国人不是全时学生,有工作许可但却不能提供目前工作的证明、最近工作的历史,或将来工作的可能。
- 外国人曾收在递交有关移民申请前36个月的期间取或获准申请总数超过12个月的一项或数项公共福利。
- 外国人被确诊患有某种疾病,而该疾病可能需要昂贵的治疗或住院从而使该外国人无法养活自己,无法上学或工作,并且该外国人没有保险,不可能取得私人医疗保险(private health insurance)并且没有足够的财源来支付治疗所需的合理费用。
- 外国人要求曾被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由于公共负担的理由而判为不得入境(inadmissible)或可驱逐出境(deportable)。
问:什么因素会对某人是可能不会成为公共负担的决定起重大作用?
答:下列因素通常对某人可能不会成为公共负担的决定起重大作用:
- 外国人有家庭收入、财产、资源或赞助人(sponsor)支持,不包括非法所得收入或来自公共福利的收入,其家庭收入水准达到联邦贫困线的250%或以上。
- 外国人有工作许可,目前有合法工作并且其收入水准根据其家庭人数达到联邦贫困线的250%或以上。
- 外国人在美期间有适当的私人医疗保险并且没有在《患者保护和平价医疗法案》(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ion)下以保金税务抵扣(premium tax credits)的形式收取补贴缴纳保险金。
以上是移民局近期发布了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最终规定的有关问答的全部内容,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登陆移民局网站了解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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