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提案修法 父母改姓成年子女可不必改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20年04月05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国民党立委万美玲5日表示,有成年民众因父亲选择改姓,自己也被迫要更改使用近30年的姓氏;对此,万美玲将提案修正《民法》及《姓名条例》,明定成年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更改姓氏时,户政机关须先通知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才得以变更其姓氏。
万美玲表示,她近日接获陈情,有民众因为父亲改姓,自己也被迫跟着改了使用近30年的姓氏,在清明连假时期,这不舒服的感受更是加深。经查发现,立法院2010年修《民法》时,让成年子女得依据自我认同,选择从父姓或从母姓;但当时修法未考量改姓者若有已成年子女,其成年子女也被迫必须改姓。
她表示,按照现行《姓名条例》规定,如有人申请改从父姓或母姓,从其姓的子女不论成年与否,户政机关皆不须经其子女同意,即可一并将其子女改姓,让成年子女使用几十年的姓氏被迫变更;且所有证件资料都必须跟着更改,造成生活上诸多的不便,这样的规定必须有所修正。
根据内政部统计资料,2014年至2019年间,共计有2万674人申请变更姓氏,其中这类变更姓氏后,成年子女也被迫改姓的有2,761人。
万美玲认为,这样的现象显示现行的《民法》及《姓名条例》不尽周延。因此她将提案修法,让成年子女除了可从父姓或从母姓外,也可从直系血亲尊亲属之姓氏;并明定成年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更改姓氏时,户政机关须先通知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才可以变更其姓氏。◇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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