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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7月26日讯】台北地方法院星期四(7月25日)对轰动一时的“璩美凤偷拍案”宣判,被告郭玉铃等5人分别被判4年8个月到6个月徒刑。
BBC7月25日报导,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被告郭玉铃与被害人璩美凤原本情同姐妹,但郭竟利用璩对其信赖,装设秘密摄像机刺探隐私,并公开散播,企图将璩彻底毁灭,因此依妨害秘密罪、伪造文书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
至于随刊附赠偷拍光牒的《独家报导》杂志社,发行人沈嵘和发行人特别助理韦安,则被台北地院以散布他人非公开活动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和两年两个月。
《独家报导》总编辑林家男与美术编辑王绪筠也分别被判处10个月和6个月有期徒刑,但两人均获缓刑3年。
至于受委托制造偷拍光牒的中帝公司负责人胡钟琳则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30,000元。
恶性重大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被告郭玉铃犯罪恶性重大,在璩美凤的住宅、车辆、办公室等地方安装针孔摄像机,并积极散布偷拍录像,使其个人隐私,人际关系赤裸裸呈现在社会大众面前,对璩美凤造成身心伤害。
郭玉铃在获知法院判决结果后表示将会继续上诉。
她表示“司法太可怕”,并说她对判决并不意外,她会上诉到底。
至于原本被检方认定为共犯的前新竹市长蔡仁坚和郭玉铃女儿高淳淳,因为璩美凤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已经撤回告诉,蔡、高两人获判公诉不受理。
璩美凤曾任台北市议员、新竹市文化局局长,她与一名有妇之夫男欢女爱的性爱画面,在去年年底被制成光碟散布,在台湾社会引起极大关注与讨论。(//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