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论坛]从真理的大观念上理解法轮功对促进中华文化的伟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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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人类社会还是自然世界,都存在着一些不可违反的规律,在实际上主宰着每一件事情的发展。这种规律的存在和作用是不会受人类的主观意志所影响的,是永恒而唯一地存在的客观真理。我们要特别地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因为她是独立于人的思想而存在的。不管人们对真理的理解是否正确,认识是否深刻,都不影响她的存在和运转。例如万有引力,在人们还没有发现它之前,一样吸引着地球的每一个物体;又如地球与太阳的关系,在人们还是坚信“地心学”的时候,地球一样是围绕着太阳转而不是相反。
恒古以来人类社会的思想活动所探索追求的真理目标,就是努力认识这些客观真理的含义和作用。人类社会长期的知识积累汇集构成了人类智慧关于真理认识的主观观念,我们将这些主观观念称为“大观念”,也就是普世的人们对一些观念主张的相同一致的主观认同。显然,人类认识到的“大观念”很接近客观真理或者等同于客观真理,但两者并非有必然相等的性质。如果用相对形象简化地词语来说明,“大观念”基本上可以说成是我们的“常识”,他们就如1+1=2的数学公式那样被人们普遍认同,有时候更是定义自明的真理,例如我们对“全体大于部分”这种阐述的理解。然而,人类的“常识”有时也可能是错的,例如以前“地心学”被认为是“常识”,然而,现在我们知道,它显然是错误的“常识”。
我们对于“大观念”的正确理解,需要摆脱两种极端的态度:“极端怀疑论”和“极端崇拜论”。“极端怀疑论”者否认真理的存在,或者认为人类永远无法认识客观真理;“极端崇拜论”者则将某些人的主观认识完全等同于客观真理,或者将某些学说理论置于不能怀疑的“唯一正统”地位。两种极端的态度都会严重的阻碍人类对真理的理解认识和遵守执行。否定真理的存在,或者否认人类社会关于某些规律的正确共识,会蛊惑人们忽视真理的决定性,误道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因而引起人为的重大灾难。例如中共毛时代关于经济建设的种种荒唐的政策,以及因此而导致的大饥荒大崩溃,就是违背否定客观真理的后果教训。对某种理论学说极端的崇拜,表现在禁止人们对其的合理的怀疑和否定。其危害性首先在于故步自封地将自身局限于停滞不前的状态,阻碍了自身的创新进步;其次在于排斥外部积极因素的启示引导作用,丧失了更多纠正修改的机会。例如中共所供奉的“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就是被规定为“永恒唯一”的“指导思想”,从来不容人们怀疑否认甚至批评讨论。然而事实上,“马列毛”的理论并非因为其“尊贵”的地位因而能得以朝向真理的方向发展靠拢,反而因为极端地排斥现代民主自由人权的思想文化,而使得其自身陷入落后僵化保守退步的境地,不能该错更新自我蜕变,更不能与时俱进容纳大同。
就描述客观真理的范畴而言,人类的宗教思想和科技常识是基于两个不同的领域出发的主观意志。常识在已知的领域里解释某些规律的含义和作用,而宗教则在未知的领域里断言某些规律的含义和作用。常识往往需要准确无误的或者接近真理的“正确性质”,因为她需要在已知的现实世界里指引人们的行动。而宗教核心思想却往往不需要肯定的“正确性质”,因为她所定义的是怀疑领域里的一些假设虚拟的理想意识,以提供人们对其观念的崇拜信仰。在这里,我们所说的宗教的“核心思想”,指涉的是宗教关于“神”的信仰崇拜的性质,并不是指宗教中包含的一些人类常识和学术智慧等真理内容,因为我们并不认为这些常识是宗教教义“推理”出来的产物,尽管宗教将她们包含到自身的理论中,也尽管她们已经融入宗教教义而成为宗教很重要的一部分。也正因为如此,现代文明社会,普遍不允许利用宗教的“神的崇拜”来执行人们现实生活的具体行为,例如邪教的集体自杀和恐怖极端主义的宗教狂热行为。
就描述客观真理的程度而言,如我们以上所言,人类常识是接近客观真理或者等同于真理的“大观念”,因此常识并不是常常正确的,反而会随着人类社会科技知识的进展而发现越来越多的错误,因而也才能在不断的修改甚至否定中更接近客观真理。而人类的宗教,其核心的思想,也就是关于“神”的信仰内容,因为所解释的是怀疑领域内的知识,本来就处于人类现有知识的已知范畴之外,往往也超出人类现有的研究理解能力,因此是无法被人类现有的知识能力所推理论证,也就不能用我们主观意志来否定或者肯定。或者换句话说,宗教崇拜是无法断定正确还是错误的,例如基督教的“上帝”是否存在,是人类无法肯定也无法否定的,例如佛教的“论回”,也是人类无法判断真伪的,又如的“大法”,也是人类目前的科学研究无法测量的。然而,宗教“神”的信仰崇拜往往是人类向往美好理想目标的崇拜,因此,她在客观上的不确定性并不影响人们主观上对她的由衷肯定。而恰恰因为人类对未知领域的美好描述和坚定的信仰,才能使人类能在复杂变幻的现实世界中,在种种成功和失误的冲击中,保持一种积极和谐的上进心态和持之以恒的精神动力。
如果我们承认人类的未知领域远远大于多于已知领域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宗教信仰对人类社会的维持稳定的作用,肯定也要远远大于人类科技常识的作用。特别在人文道德方面,宗教所发挥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例如西方的基督教和天主教对人们的平和宁静的风俗习惯,自由理智的思想性格,宽容多元的文化艺术等等的影响,就非常的明显;又如中国大陆出现的法轮功信仰,仅仅从其所宣传的“真善忍”的道德思想,我们就可以看到她所描述的一个美好的理想社会对人们的号召吸引力是何其的强大,特别对于50几年来一直生活在中共“假恶丑”和血腥争斗的残酷现实中的苦难百姓,更具有黑白分明是非立断的道德选择。法轮功对中国社会的伟大贡献,在于她彻底地否定了中共用于维护其独裁统治的道德理论基础,也就是否定中共挂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招牌施行独裁专制的种种虚伪宣传,用人性善的一面,衬托出残暴统治的反人道面目的狰狞可恶,从而摧毁瓦解了专制统治所需的“阶级分化”引起的争斗心态。
法轮功具备了中外所有宗教所具备的要素,她既包含了人类智慧中的很多正确的常识,也包含了人类理想向往的“神”的信仰崇拜。而最特别最突出的是,法轮功教义所容纳的大部分常识,是继承和挖掘自中华古老文化的精华。例如道家的“无为”,例如佛家的“忍”。包括儒家在内的远古时期中华文化求真重实的理性思辩精神,通过法轮功所借用的古老而和谐的运动方式-气功等“修身养性”的集体锻炼行为,神奇地“反朴归真”。无论信仰法轮功的信徒是出于“宗教崇拜”还是“道德吸引”抑或是“体育锻炼”,毫无疑问的是法轮功利用最和谐的手段,达到改造中国民众的道德素养的目标。而法轮功在反抗压迫中表现出来的勇敢顽强精神,和维护人权自由的鲜明口号目标,第一次将中华古老的人文文化和现代的民主自由思想完美地联系起来,不仅扩大中华文化在世界的正面影响,而且实现了中华文化的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伟大升华。
因此,法轮功发展改造和传播弘扬中华文化的方面的贡献,是史无前例的。在历史上,同是以宗教面貌出现的伟大的太平天国运动,也只是打破了儒家道统和凝聚了汉族的现代民族意识,并没有向民主自由迈进。而五四运动和89年的六四运动,均是断裂式地从西方文化着眼推崇现代思想,并没有深入地研究中国本土的古老文化究竟该如何同现代文明和谐地衔接。唯独法轮功,不仅从中国各阶层最普通的民众身上找回了最朴质最热诚的内心的真善的愿望,更能从道德文化层次上所追求的和谐忍让的人格精神中,自然巧妙地结合上了现代民主自由真谛所不可或缺的平等精神。中国人们从来没有如此亲切贴切的发现,自由民主人权等现代政治权利的含义,原来是如此天然自然地跟我们的肉体和心灵都息息相关的。长久以来毒害中国民众的所谓“特殊国情论”和“低素质论”,伴随着民众从美好信仰中萌生的“天赋人权”的意识诞生,就象中共“人民当家作主”的虚伪宣传一样,被人们毫不留情地扔到垃圾堆。
从法轮功的成功事例,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华博大精深的文化,本身就包含了人类社会通有的智慧常识,并非如某些人所天然反感的那样不具备必要的“素质”,也完全能够从专制的儒家文化的酱缸中洗脱旧迹乃至脱胎换骨。例如用于判断标准的真,善,美的大观念,无论是中华文化还古今中外的不同文化体系中,毫无疑问都具有基本的共同的标准要素,构成了我们共同的幸福美好的向往目标,从而促使我们遵循相同的行为标准。因此,经过改造和容纳现代文明的中华文化,毫无疑问地能培养我们更加接近真理的共识,也就是现代人类社会普遍认同的“民主自由平等正义”等共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