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0月11日讯】美国国会众院和参院先后通过的授权对伊拉克用武决议案,最主要的授权内容只有三句话,但它也表达对多边外交途径的支持,并要求总统就用武的相关问题与国会密切咨商。
中央社10月11日报道,众院在十日下午和参院在十一日凌晨通过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决议案,两个版本内容相同,决议案名称依内文第一条定为“对伊拉克使用军事力量授权”。
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第三条第一款:总统经授权可决定在必须和适当时动用美国军队,以(第一项)保卫美国国家安全,对抗伊拉克构成的持续威胁,并(第二项)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针对伊拉克的所有相关决议案。
第三条第二款要求总统在下令对伊拉克用武之前,或最迟在下令之后四十八小时之内,应向国会两院领袖说明,外交或其他和平手段无法达成保卫美国国家安全和使联合国对伊拉克相关决议案获得履行的目标。
第二款也要求总统向国会袖说明,对伊拉克的军事行动符合美国和其他国家打击恐怖主义的努力。
为了鼓励总统继续寻求以多边途径解决问题,联合决议案第二条表明国会支持总统透过联合国安理会使安理会有关伊拉克的决议案得以执行。
联合决议案的第四款要求总统至少每两个月,就有关这项决议案的事宜向国会提出报告。
联合决议案以二十几段文字,即大约三分之二的篇幅,说明伊拉克的罪状和联合国与美国自一九九一年波湾战争结束以来处理此事的经过。
美国行政和立法部门对于总统是否需要国会这项授权有不同意见,但布希为传达美国全国立场一致的讯息,主动争取国会的授权。
一般认为,在国会通过这项决议案之后,布希可以随时下令对伊拉克展开军事行动,销毁伊国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使伊拉克总统海珊下台。不过,在国会通过的联合决议案中,海珊并未被点名。
这是一九六四年的东京湾决议案和一九九一年对伊拉克用武的决议案之后,美国国会首次给予总统类似的授权。詹森总统当年根据东京湾决议案,逐步扩大美国在越南的军事行动。(//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