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衡阳(今属湖南)人,是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字而农,号姜斋,别号一壶道人、夕堂、梼杌外史等;因曾筑土室,居于石船山中,故学者又称他船山先生。他是明代末年的举人,张献忠揭竿而起,曾邀他前往,并将他父亲王朝聘掳去,扣为人质,实际是想逼迫他就范。王夫之自己用刀将身上刺得遍体鳞伤,叫人抬去见张献忠,愿以身替父归。张献忠见他伤重,便将他和王朝聘一起放归了。
明亡后,清兵南下,王夫之在湖南衡山,曾举兵抗清。兵败后,又入南明永历朝廷。后来,因目睹永历朝的腐败,愤然辞去。此后便在石船山中筑室隐居,一心发愤著述,前后有四十年。隐居时,曾有地方官因慕其名声,想请他出山,王夫之均不为所动。他善诗文,工词曲,更重要的是精于学术,有《周易外传》、《尚书引义》等不少哲学著作。
王夫之在清初能始终保持民族气节,并在学术上取得很大成就,成为著名思想家,与他父亲王朝聘从小对他施以严格教育是分不开的。王朝聘是明天启元年(1621)乡试副榜贡生,平时对子女的教育严格有方,在族人中传为美谈。
王朝聘教育子女的方法很独特,他并不采用疾言厉色的教育方式,而总是和风细雨地加以诱导。每当子女行为不妥时,他总是和颜悦色地加以正面教育,耐心启发诱导。王朝聘不允许子女学博戏、马球以及武艺杂耍这类游戏,有时他拿出棋子让子女们对弈。平时闲坐,就教一些先人的语录,分析讲解给子女听,同时还教他们一些历史以及先人的风范、事迹等。王朝聘又常常与子女挑灯长谈,有时到半夜也不休息。王夫之小时候,不懂得自我约束,常说错话,每当这时候,王朝聘并不急着责备他,只是神情严肃地不和儿子说话,让他自己从内心反省。等到王夫之内心真正认识到错误,流着眼泪表示一定加以改正后,他才加以批评诱导,帮助儿子更好地认识自己的错误。
王夫之继承了父亲家教的优良传统,也很注意子孙们的教育。王夫之曾以诗歌的形式,教育儿子立志,注意不受世俗的坏影响,他在诗歌中写道:“立志之始,在脱习气。习气熏人,不醪而醉。……袖中挥拳,针尖竞利。……岂有丈夫,忍以身试。……焉有骐驹,随行逐队?无尽之财,岂吾之积。目前之人,皆吾之治。特不屑耳,岂为吾累。潇洒安康,天君无系。……以之读书,得古人意。以之立身,踞豪杰地。以之事亲,所养惟志。以之交友,所合惟义。……”意思是说:开始立志时,关键在于不受世俗之气影响。世俗之气最会感染人,就像不喝酒也会醉一样。那些受了世俗之气毒害的人,常在袖子中挥拳,暗箭伤人,又拚命去争针尖上的一点点蝇头小利。哪里有大丈夫而甘心去跟他们学的?又哪有一个才能出众的人愿意跟这样的庸俗之辈为伍?那些无穷无尽的财富,不是我们这样的人所应积蓄的。眼前看到的那些人的品性,都是我们所应该戒除的。我们实在是不屑于像他们一样愿意为财产所累。潇洒脱俗、平安康健是我们所向往的,可以无拘无束,思想自由奔放。用如此境界读书,就能很好领会古人的深意。用如此境界立身,不怕不能做豪杰。用如此境界去奉养长辈,就能培养起高尚的情操、志向。用如此境界去结交朋友,行为就能合乎礼义。王夫之要求儿子不要受世俗之气的影响,表现了他的超脱。
王夫之还写过一首诗,教育自己的侄孙,同样是教育他要树立高尚的志趣和远大的志向。他写道:“传家一卷书,惟在汝立志。凤飞九千仞,燕雀独相视(“凤”比喻志趣高远的人,“燕雀”喻胸无大志者)。不饮酸臭浆,闲看旁人醉。识字识得真,俗气自远避(教育侄孙要远避世俗之气,不受世俗影响)。人字两撇捺,原与禽字异。潇洒不黏泥,便与天无二。”这一首诗和上一首诗,都是要求儿子、侄孙等立志、脱俗,有些话说得极其深刻。如说“人”与“禽”有根本的区别,不要去追逐财富之类的东西,要潇洒脱俗,不沾世俗的污泥浊水,就可达到人的最高境界。
(《清史稿・王夫之传》、《姜斋文集·家世节录》、《姜斋诗剩稿》)@*#
责任编辑: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