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递交迫害者名单 美国务院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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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9年07月22日讯】在反迫害二十周年之际,法轮功学员近日将一批迫害者名单递交给美国国务院,要求根据相关法律将其列入特殊名单,对其拒发美国签证、禁止其入境。

明慧网报导,美国华盛顿法轮功学员刊文透露,国务院官员告知,名单收悉,会审核所有提交之个人,依法处理。还告知,近年在中国有多人因迫害人权被拒发签证,且皆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国务院官员肯定明慧网是可信赖、可引用的信息来源,称赞法轮功学员递交的材料详细、清晰,是各国受迫害信仰团体中做得最好的,欢迎提交更多迫害人的名单。

国务院官员还说明,人权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惩罚之列。还强调,他们不看重迫害案例的数量,而看重具体事实,只要某恶人有一个案例具备足够的具体事实描述,就可将其放入特殊名单。

国务院官员还透露新近的一个调整,即,对于严重侵犯人权的恶行(如酷刑、殴打),一个官员只要是恶行实施单位的负责人,即可列入惩罚之列,而不需像以往那样证明此官员对某次具体恶行下达了命令或进行了指挥。

国务院官员称,相关办公室的人员已扩充一倍,以便加大力度审核、限制各国人权迫害者的签证申请。而且,目前有28个国家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马格尼茨基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

今年早些时候美国国务院官员告诉一些宗教及信仰团体,他们意在更加严格的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国务院官员还告知美国法轮功学员,可以向他们提交迫害者名单。

在过去二十年的迫害里,中国全国各地、各类、各级人员犯下严重迫害恶行的人为数很多,法轮功学员会不断地、分批递交迫害者名单。每批当中,会挑出有代表性的恶人,罗列其迫害恶行。

在最近递交的名单中,有中共宣传部门负责人,有各级政法委、610负责人,有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医生,有监狱系统负责人,有法官,有劳教所恶警。既有直接实施迫害者,也有制定政策者及下达命令者。见附录。

希望大陆所有相关人员引以为戒,对迫害政策不予配合、执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前往美国及其它西方国家定居、学习、旅游、经商之路。

关于美国有关禁止入境的主要法律及总统公告,请见:

附:递交的部分名单

以下20个案例仅为上交名单中的部分恶人,在此选出刊载,说明递交的名单涵盖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及各个级别的恶人。

(1)刘云山

男,1947年7月生,祖籍山西省忻州市,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1993—1997: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1997—2002: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2—2012: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
2012—2017: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

自1999年7月,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开始对法轮功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以来,刘云山利用其掌控的宣传机器,不断用各种谎言诋毁诬蔑法轮功,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配合中共的镇压,达到从名誉上搞臭法轮功的目的。

从1999年6月起,刘云山就在江泽民一手操纵成立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610”办公室即为该小组执行机构)分管反法轮功的宣传。由于刘云山积极执行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政策,于 2002年被提升为中宣部部长。这期间正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高峰期,全国有无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劳教和判刑迫害,众多法轮功学员因遭受酷刑而被致伤、致残、致死,更有大量法轮功学员被以活体摘取器官的方式屠杀。这与刘云山主持的反法轮功舆论宣传有直接关系。2012年,刘云山晋升为主管意识形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仍继续兼任中宣部部长,并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对法轮功的诬蔑宣传。

刘云山在中宣部和中央文明办任职期间发表的有关诬蔑和攻击法轮功的讲话、文章和报告等的部分例证都被保存、备案。

(2)赵飞

男,1964年1月生,湖北沙洋人。
1999.05 —2002.04 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
2002.04 —2003.03 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检察长
2003.03 —2005.01 湖北省黄石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5.01 —2011.08 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1.09 —2014.07 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07 —2017.04 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04 —2017.07 天津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07—,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赵飞在2011和2014年指挥武汉市政法委、“610”、公、检、法迫害体系,3次大规模地非法抓捕当地法轮功学员,致使张苏、张伟杰、熊炜明、崔海、沈学武、王学明(云萧)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抄家、关押,遭受酷刑。据不完全统计,在赵飞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期间,超过3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十余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被酷刑致残或精神失常。

(具体案例说明略)

(3)冯征

男,1969年12月出生,天津市人。
1998年4月任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政治部(警务处)主任(处长)、局直机关党委书记;
2003年6月任省政法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年3月任省政法委委员、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5月任中共晋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3年4月任山西省委副秘书长、省防范办主任;(山西省防范办,即“610”办公室)(2013.4—2018.1)
2018年1月任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在冯征任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的8年间,山西监狱系统暴力推行对法轮功学员的强迫“转化”(强迫放弃信仰),法轮功学员刘志斌、康治国、栾福生、郭菊庭等4人被晋中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曹双梅被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具体案例说明略)

(4)刘宏

男,1965年12月出生。
原任辽宁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辽宁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2011年任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辽宁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辽宁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兼)。(辽宁省维稳办即防范办,即“610”办公室。)

辽宁省“610”办公室是中共辽宁省委迫害法轮功的指挥和执行机构。作为省“610”办公室的主任,需对在任期间(2011年至2017年)在辽宁省范围内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残等严重罪行负主要责任。以下收集的是这个期间的严重迫害案例。
(具体案例说明略)

(5)单成繁

男,1956年6月出生。
2012.02—2016.01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正厅级)。

辽宁省是迫害法轮功最惨烈的省份之一,迫害致死人数、非法抓捕、判刑人数,在全国都“名列前茅”,在监狱、劳教所里,更是发生了多起震惊世界的酷刑迫害案例。辽宁省各地的多所监狱、劳教所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黑窝,如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沈阳监狱城(包括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第一监狱等多所监狱)、盘锦监狱、大连南关岭监狱、本溪溪湖监狱、沈阳东陵监狱等。每个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都如出一辙,都毫无人性。

截至2015年末,辽宁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后,在监狱里因为坚持信仰,拒不转化,而被迫害致死的有九十多人,其中在非法关押期间被直接迫害致死的52人,保外或释放后死亡的47人,且有114名辽宁法轮功学员在迫害致死前遭受过监狱系统的酷刑折磨。

“沈阳监狱城”里的辽宁省女子监狱是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最残暴、最狂虐、最血腥的“黑暗集中营”。在那里,只有权力,没有法律;只有凶残,没有人性;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神的信仰,监狱对法轮功学员搧耳光、上大挂、挂小号、电棍电、背铐吊床、冷水泼、热水烫、熬鹰、高强度奴役……

自单成繁2012年2月上任以来,辽宁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中,有近20人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疯。
(具体案例略)

(6)黄洁夫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46年3月
出生地:江西吉安。
职务: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前卫生部副部长 、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主任(2006年7月)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CODC)主任委员(2008年)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科名誉主任,北京协和医院肝脏外科主任 。

提要:黄洁夫是中共卫生系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重要组织者,他任职的医院移植量巨大,多名医生承认用了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他个人直接参与器官移植,数量很大。如其自述2012年一年就做肝移植五百多例。2005年9月28日,黄洁夫一台肝移植手术,涉嫌用三个活人做备用肝供体。其是中共大量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涉案主犯之一。

(一)黄洁夫是中共卫生系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重要组织者

黄洁夫在2001年10月至2013年初的近12年间,是中共卫生部/卫计委分管器官移植的主要负责人,这期间也正是江泽民集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发展的高峰。他推动大批医院成立了器官移植中心,连不具备条件的市级中医院、乡镇医院、基层军队医院都开展了大量器官移植手术。最多的时候,据中共OPO器官获取联盟主席叶启发称有一千多家移植医院 。这些医院中,被追查国际查获立案的器官移植的医院就有891家。其中,实施肾移植的医院由2001年的106家增加到2006年的368家。这些医院2001至2006年公开的肾移植数量至少有三万多例次,相当于1999年前40年的总和,移植器官数量暴增无法用死囚和捐献器官解释。

(二)黄洁夫本人涉嫌直接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A)2005年9月28日黄洁夫一台肝移植手术,用三个活人做备用肝供体

据中共官方媒体新华网转载《新疆新闻在线》、新浪网转载《乌鲁木齐晚报》和《当代护士》 杂志及《凤凰周刊》报导,2005年9月28日下午,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随同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参加新疆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活动时,顺便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演示了一场自体肝移植手术。为了以防手术不测,他让广州中山大学、重庆的第三军医大学的附属医院和新疆分别准备了一个备用肝。

这次手术暴露如下三个问题:

1)三个备用肝供体是活人
(细述略)

2)有一个游离于司法体系之外的特殊在押活人供体器官库存在
(细述略)

3)活人供体器官库涉嫌遍布全国各地,且库存数量庞大。
(细述略)

(B)黄洁夫2012年一人就做了五百多例肝移植手术,其中仅有一例是捐献器官

黄洁夫作为肝移植医生,2013年3月亲口对《广州日报》记者说,他2012年一个人就做了五百多例肝移植手术,其中只有一例是捐献的 。

(C)黄洁夫任名誉主任的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有多名医生承认使用法轮功学员供体。
(细述略)

(D)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有“脑死亡中心”
(细述略)

(7)郑树森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0年1月
出生地: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

职务:杭州树兰医院院长,曾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现任该院移植中心主任,中国器官移植大会前主席、中国器官获取组织联盟(OPO)主席 。 2007年至2017年,郑树森曾任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机构——浙江省反邪教协会的前副理事长、理事长 。

提要:根据郑树森被《国际肝移植》撤下的论文和另一篇论文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浙大医学院附一院多个医生的调查录音等证据,显示郑树森所在的医院是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重要基地,其本人还是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重要组织者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执行者。此外,有证据表明,郑树森任执行主席的OPO的成员单位和个人也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A)郑树森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省级区域负责人之一

郑树森是专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浙江省反邪教协会的前任理事长(2007 – 2017年)。“中国反邪教协会”是由具有宗教或者科技身份的中共党政高级官员成立的组织。该协会的所有活动,都是通过中共党政机构及其媒体的参与,用其成员的宗教或者科技身份,向国内和国际社会发布和解释中共当局镇压法轮功的理由,向中国当局建议镇压法轮功的措施,制造反法轮功的理论,并直接参与包括转化法轮功修炼者在内的各种迫害活动 。

浙江省反邪教协会2002年成立,受成立于2000年11月的中国反邪教协会领导,主要工作就是迫害法轮功 ,对外声称是自发的民间公益组织,但是机构开支均由中国政府列支。官方网站//www.cnqjc.com从官方网站以及中国反邪教协会对浙江省的报导看,其完成的工作包括:贯彻中共反法轮功的方针政策,执行浙江省委省政府,包括中共专为迫害法轮功建立的指挥链中心“610”办公室的相关任务;出版反对法轮功的理论书籍;用研讨会、讲座、网络、社交媒体等方式宣传敌视法轮功的言论;用举办骨干培训班、组织高校活动、辅导下属县市协会工作等方式,建立和加强反法轮功的相关组织;协助“610”办公室,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转化洗脑(强迫放弃信仰),如走访劳教、监狱等单位,积极参与教育转化工作和“回归社会工程”,等等。绝大多数被迫害致死、致残、被酷刑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因为拒绝所谓的“教育转化”。 中国反邪教协会不仅为中共镇压法轮功提供理论支持,还向政法系统提供系统的镇压方案。

郑树森本人亲自组织或参与的迫害法轮功的活动有:

1)参加各种反法轮功会议,并发表讲话,会上同时有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负责人出席并讲话。

2007年11月,以浙江省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的身份参加在杭州举行的全国反邪教协会年会。

2009年12月,以浙江省反邪教协会理事长身份在浙江省反邪教协会基层组织现场会开幕式上讲话。

2010年以浙江省反邪教协会理事长身份,出席浙江省高校反邪教协会学生干部培训班暨表彰先进大会开幕式并在开幕式上致词。 该培训的目的是培养迫害法轮功的骨干。

2012年以浙江省反邪教协会理事长身份,出席浙江省反邪教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并在会议上做主要讲话。

2)主持反法轮功的研究出版工作

郑树森任编委会主任的《新时期邪教防治研究——学术论文精选》2009年由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3)为镇压法轮功提供报告或建议

浙江反邪教协会的工作内容包括所谓的“密切注意社会上邪教活动情况及动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报告或建议”。

(B)郑树森关于急诊移植的论文暴露其活摘证据

郑树森2005年发表的一篇论文 ,显示他所在的医院从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做了46例急诊肝移植。这篇论文虽然从器官移植数量上看似较小,但从医学角度分析,恰恰是郑树森所在医院涉嫌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重要证据,原因如下:
(细述略)

(C)郑树森实际急诊移植规模比他的论文报告的数量更大
(细述略)

(D)郑树森所在医院的更多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
(细述略)

(8)沈中阳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2年11月
出生地:辽宁省沈阳市

职务: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天津市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武警总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 。

提要:截至2014年12月10日,官方报导沈中阳带领团队已完成肝移植近万例” 。据追查国际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后每年手术超过5000例,高峰期达每年8000例。2015年1月,《今晚传媒集团》称:“在沈中阳的指导下,昔日的小大夫各自独立完成肝移植手术均近千例” 。

(A)1999年后天津第一中心医院年度移植量爆长几百至上千倍
(细述略)

(B)天津第一中心医院一天之内做过24台肝脏和肾脏移植手术
(细述略)

(C)沈中阳任职医院2015年后依旧有大量移植手术
(细述略)

(D)沈中阳任职单位多名医生承认使用法轮功学员供体
(细述略)

(9)陈新国

男,1964年出生。主任医师(肝移植),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武警总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三研究中心)肝移植研究所移植外科副主任、北京市医学会器官移植专业委员会常委、北京医师协会器官移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器官移植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心肺复苏专业委员会委员。

陈新国2002年2月师从沈中阳做肝脏移植临床,在近6年时间里参加了八百多例肝脏移植手术,其中亲体肝脏移植30余例。独立完成了三百多例供体切取,三百多例肝脏移植手术。参与了国内首例多米诺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三次肝移植、中期孕妇肝移植、年龄最大肝移植、零输血亲体肝移植等高难度手术 。陈新国2002年从事肝脏移植临床工作以来,还协助京内外十余家单位开展肝脏移植手术。

另据《武警总医院远程网站》2005年9月5日报导,武警总医院肝移植中心自2003年5月成立以来,短短的两年多时间内,创造了年度手术总例数、手术成功率、患者年龄最大、最小等多项全军和全国之最 。

陈新国任职单位移植量大,多名医生承认使用法轮功学员供体,调查案例如下:
(略)

(10)彭志海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8年8月
出生地:山东

职务:中国医师协会器官移植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国医师协会器官移植医师分会第一届移植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原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现任厦门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部副主任、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 。

2017年4月,厦门174医院肝胆外科医生李文岗说,彭志海已经做了五千多例肝移植,前几年每年能做四百多。

彭志海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调查录音如下:
(略)

(11)刘学普

男,1957年10月生,重庆石柱人。
2008—2008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重庆市渝中区委书记
2008—2011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1—2012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06—2012.08 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08—2017.01 重庆市政法委书记,2015.04兼市法学会会长
2017.01—2017.05 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兼)
2017.05—至今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2年,据明慧资料不完全统计,重庆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例有161起,何发纯等5人被迫害致死;郭锡珍夫妇等136人被绑架、抄家、强制洗脑;王荣等5人被庭审判刑;程仲中等15人失踪。

2013年,据明慧资料不完全统计,重庆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例有183起,被非法抓捕、强迫洗脑的法轮功学员有124人;遭非法判刑和庭审的有28人;被迫害致死的有3人;被“610”抄家骚扰的有17人;被离家或失踪的有11人。

2014年,据明慧资料不完全统计,重庆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例有299起。其中,有5人被迫害致死;有141人被绑架、非法抄家;有68人被强迫洗脑;有46人被骚扰;有27人被非法庭审、判刑;有10人被迫流离失所与失踪;有2人被强行灌毒药及超期羁押。

2015年,据明慧资料不完全统计,重庆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例有577起。其中,有335人被绑架、非法抄家、强迫洗脑,有8人被迫害致死,有50人被非法庭审、判刑,有130人被多次骚扰,有19人被迫流离失所与失踪,有12人乘火车遭受中共利用身份证搞的迫害,还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受株连迫害的案例23起。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从明慧网资料不完全统计汇总后,写了《重庆市法轮功学员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被迫害综述》,这一年多时间遭迫害的案例有994起,其中被迫害致死的有6人,另有最新统计的36人;被非法判刑的有29人;被非法批捕、庭审的有41人;被非法拘留、长期关押迫害的有193人;453人遭骚扰;154人被非法强制洗脑;被经济迫害的案例有31起,被勒索的资金上百万元;利用身份证迫害的案例有11起;流离失所的有37人;失踪4人。(迫害致死案例略)

(12)滕晓光
男,1956年3月出生,辽宁凤城人。
2010年6月起任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2月起任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任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滕晓光在任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长、省司法厅副厅长期间,黑龙江省监狱系统发生数起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命案,秦月明、于云刚、刘传江、李洪奎、白霜 、慈海 、李雅茹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滕晓光对此负有全部的责任。

(具体案例略)

(13)蒋春

女,1974年4月5日生,湖南祁阳人
1999—2015.11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党委委员、副政委
2015.12——现任 湖北省汉口监狱政委、党委副书记。

由于其迫害法轮功,尤其是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转化,蒋春多次获中共全国和省级奖励: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个人”、“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全国监狱系统个别教育能手”、“湖北省十大青年岗位能手”、第四届“湖北省杰出青年卫士”等。

自2000年3月非法关押第一位法轮功学员张珂起,武汉女子监狱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据点。其中蒋春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她强制转化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写出十余万字相关的经验交流,在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十多篇。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称号,并以全国司法系统唯一女性身份出现在2008年北京奥运闭幕式观看代表团中。
(具体案例略)

(14)屈申
男,1958年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610”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江汉区“洗脑班”负责人。

屈申原是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的警察。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被抽调到江汉区“610”办公室,专门负责在江汉区 “洗脑班”内给法轮功学员 “洗脑”,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屈申因极端仇视法轮功,且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被中共官方美化成“教育转化能手”,并树为“先进”典型。2015年,屈申被评为“武汉市劳动模范”,2016年又被评为“全国防范处理邪教系统先进工作者”,其所谓“先进”事迹,还在媒体上被连篇累牍地大肆报导 ……

主要罪行:

根据明慧网2014年3月的《洗脑班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人数在全国排名第4。据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底至今,先后在江汉区“洗脑班”被非法关押过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上千人次。其中,被江汉区“洗脑班”和屈申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7人;被迫害致疯的至少有5人;致伤、致残难以计数 。据中共官方媒体报导,经屈申之手被强迫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达三百余人。

屈申作为“洗脑班”的头目,不仅是台前迫害法轮功的打手,也是幕后的策划人、操纵人。与中共对屈申的美化宣传正好相反,屈申实际上是一个阴险狡诈和残忍狠毒之徒。人前装得一本正经,背地里却是满口污言秽语,下作不堪,而且用尽残酷手段迫害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有:侮辱谩骂、暴力殴打、剥夺睡眠、烈日暴晒、强制洗脑、长期面壁罚站、吊铐、野蛮灌食、不给吃饱饭、强行打毒针、在食物中添加有毒药物等。

(具体案例略)

(15)贾福军

男,年龄不详。

辽宁女子监狱现任监狱长。2014年1月任职。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主要罪行:

辽宁省女子监狱是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最残暴、最狂虐、最血腥的“黑暗集中营”。2003年,辽宁省女子监狱被中共授予“国家部级监狱”。如同沈阳马三家劳教所一样,是中共专门树立的对女性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迫害的邪恶黑窝。该监狱分10个监区,共关押3000人,仅2006年就非法关押了近640名来自辽宁各市区的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报导,到2015年为止,辽宁女子监狱已迫害致死36名法轮功学员,居全国监狱之首,多人被逼疯,致残。在贾福军任职期间至少有1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贾福军应负全部责任。

(迫害致死案例略。)
(16)李超

男,1960年4月出生。
1997.11 —2005.03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
2005.03—2009.04辽宁省大洼县副县长、大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4—2010.11辽宁省盘锦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0.11—2013.0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
2013.02—2013.05 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3.05—2016.07 辽宁省朝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07—至今 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主要罪行:
2013年李超任朝阳市公安局长初期
案例一:对法轮功学员孙宝英的迫害(细节略)
案例二:对法轮功学员张玉琢的迫害(细节略)
案例三:对法轮功学员赵洪利的迫害(细节略)

2015年迫害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
案例一:对法轮功学员姜伟的迫害(细节略)
案例二:对法轮功学员刘殿元的迫害(细节略)

(17)孙永波

男,1956年10月生,浙江省诸暨市人。
2008.06—2008.07 任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
2008.07—2012.08 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2.08—2016.05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6.05—2016.12 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7.01—至今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

孙永波调任黑龙江省以后,长期担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和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在他担任上述职务期间,黑龙江省对法轮功的迫害严酷程度位居全国前列,使得该省大量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劳教和判刑迫害,至少有67人被迫害致死。
(具体案例略)

(18)张国钧

男,1952年3月出生,河北元氏县人。
1999年6月—2005年7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省委“610”办公室主任。
2005年起至今任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省政协常委,省纪委委员。
现已退休。

张国钧作为中共河北省委“610”办公室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和赵世居一起出席河北省组织“十万青年”反法轮功的“誓师大会” ;在河北省社科院宗教与反邪教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上就河北省反法轮功的形势做主题报告 ;在河北省人大会议上发言强调特别要加强同法轮功的斗争和进一步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2003年6月12日,张出席河北省“反邪教协会”成立会并发表讲话支持。2004年6月23日,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610”办主任的身份出席涿州市反邪教协会成立会,发表长篇讲话诬蔑诽谤并部署进一步镇压法轮功 。在2004年11月25日举行的全省反邪教协会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再次讲话攻击法轮功 。

张国钧作为省委“610”办公室主任,对任职期间河北全省范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直接责任。

河北省是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截至2005年11月17日,据明慧网公布的资料,被证实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379名,居全国第一。

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一家六口全部修炼法轮功,其中五人被迫害致死,只有大女儿幸存,其中大弟陈爱忠、小妹陈洪平和二弟陈爱立都被迫害致死于张国钧任期。

(19)姜铁良

男,1962年2月出生,北京市人。

曾任东城区法院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年至今任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罪行:

自1999年7月 江泽民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中共检察院和法院竭力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修炼群体实施非法抓捕,无罪判刑,执法犯法,制定相关法律决定等。 20年来,众多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作为法官执法犯法,需要对自己的所为负全部责任。

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非法审判2000年12月31日在天安门打99米写有法轮大法好和18首《洪吟》诗横幅的25名法轮功学员。审判长是东城区法院法官姜铁良,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

邵强10年(山东青岛人,在济南的山东省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头部被毒打致突发性精神病)
邱秀欣10年(山东青岛人,被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
索振江8年
修海峰8年(山东聊城人)
王健7年(山东高密人)
卜繁伟8年(黑龙江塔河县人,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监狱)
李晓勇7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市人)
王焕平3年6个月(山西省沁源县人)
彭立忠4年(辽宁省抚顺市人,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李贵友3年6个月(辽宁省抚顺市人,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赵鸿铭3年6个月(吉林省敦化市人,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梁德仁3年6个月(辽宁省北宁市人,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隋英华3年6个月(辽宁省抚顺市人,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张述良1年6个月(湖北省武汉市人)
张大奎3年(湖北省武汉市人)
于澜涛3年(湖北省武汉市人)
周波4年(辽宁省抚顺市人,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王英里3年6个月(辽宁省抚顺市人,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马福月3年(辽宁省盘锦市人)
周绍堂4年(辽宁省盘锦市人,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刘子巍3年(吉林省白山市人,已于2004年12月13日在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汪溥4年(辽宁省抚顺市人,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郎新华3年(辽宁省抚顺市人,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李德相4年(辽宁省抚顺市人,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
梁锦春4年(广东省茂名市人)。

(20)杨波

男,1962年生,黑龙江省人。
1999年8月—2000年10月: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出入所教育大队警察
2000年11月—2003年11月:绥化劳教所二大队(法轮功专管大队)教导员
2003年12月—2004年8月:调往黑龙江省劳教局专管迫害法轮功,职务由副科级被特批转为正科级
2004年9月—至今:黑龙江省国保总队国保副处长,继续专管迫害法轮功。

主要罪行:

1. 2000年11月—2003年10月

2000年11月,绥化劳教所成立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二大队,杨波被调往该大队任指导员。在此期间,杨波残酷迫害劳教所内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下为部分迫害案例:

2002年11月,在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而发起的所谓“攻坚战”中,杨波伙同警察高中海、范晓东、曾令军、季健等人,对法轮功学员潘英坤、李树文、任忠良等20人实施长达10天的毒打、电击、上吊铐、坐老虎椅等酷刑迫害。

2003年3、4月间,在实施由中共劳教系统发起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转化行动”,即“春雷行动”中,杨波等人动用各种酷刑迫害法轮功。如采用打镇静药、电棍电、坐“老虎凳”、拔牙(用钳子把好牙硬性拔掉)、强行灌粪便等残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他还指使劳教所犯人王荣、马春利等6人,对法轮功学员郑树忠轮番不停地毒打,将他打成重伤。

法轮功学员郭怀龄,男,60岁,黑龙江省集贤县丰乐镇太源村村民。于2002年3月在家中被丰乐镇警察绑架,2002年6—7月间被非法关押到黑龙江绥化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二大队二中队期间,被二大队警察毒打。2002年底被送到二大队三中队严管迫害,于2003年7月18日在被酷刑迫害致死。

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刘在祥,男,于2003年10月份在绥化劳教所二大队遭受迫害后死亡。

杨波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还有恃无恐地公开说,“如果不转化、不揭批法轮功,只有死路一条。” 、“上级有令,可以采取任何方式达到转化目的,打死了法轮功学员算自杀。”

据中共CCTV的报导,“绥化劳教所教育转化大队指导员杨波,从事转化工作以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心理学、教育学、宗教学等,写下十几万字的读书笔记,并用之于实践。三年来,仅他转化的法轮功痴迷者达百余人。” 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对信仰的迫害,转化就是迫害的核心。所有受酷刑、被迫害致残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因为拒绝被转化。

2. 2004年9月至今: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国保处副处长

杨波因迫害法轮功得力,2004年9月被调往黑龙江省公安厅,担任国保总队副处长,负责全省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此后黑龙江省发生的多起针对法轮功的大规模抓捕和迫害事件几乎都有杨波的参与。以下为杨波参与迫害的部分案例:

2011年11月13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动一百多名特警,闯进双城市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将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的56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导致其中3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7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康昌江、岳宝庆、姜晓燕、田晓萍分别被非法判刑14年,洛艳杰被非法判刑13年,葛欣被非法判刑11年。

2013年3月29日晚,杨波参与了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市及依兰县、方正县、通河县联合发起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大抓捕行动,导致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其中14人被非法判刑,64岁的费淑芹被非法判刑13年,莫志奎、张惠娟被非法判刑12年。

2015年2月2日,黑龙江省东宁县7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杨波是本案主要的责任人。

2015年10月28日,曾在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联名控告“青龙山洗脑班”及其负责人,并联名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黑龙江省政法委“610”、省公安厅为此成立了所谓的“10.28专案组”,并发出密令,要对参与控告的法轮功学员立案追查,严厉打击。杨波等人以“专案组专家”的身份,对因此事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讯和精神折磨。

2015年7月16日,黑龙江省绥棱县孙传通、修忠臣、申庆云、孟昭华等1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杨波负责督办此案。

2016年1月21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陈静被非法抓捕。在杨波的唆使下,陈静被三十多次提审,并遭酷刑逼供。杨波还在陈静家人中煽动仇恨、挑拨离间等等。后来,陈静被佳木斯郊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

2017年3月21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李顺江、高福平、张福海、田勇等15人被非法抓捕,其中11人被非法判刑。杨波曾两次到庭审现场外围坐镇指挥。

2017年3月22日,在杨波等人的指使下,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乘风分局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郝明媚。杨波等人多次非法提审郝明媚,并唆使法院将郝明媚非法判刑4年。

2018年11月9日,在杨波等人的策划、指挥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各区县及大庆市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目前已知有二十多人被非法庭审。#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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