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看到网上有民众提议香港建立过渡政府,非常欣赏他们的勇气,所以立刻撰文《致香港民众》,希望在程式上给予说明。
从抗争运动到过渡政府,中间有一个“桥梁”必须建好:代表民众的谈判团队。
谈判团队成员的组建与过渡政府团队的组建程式基本相同,所以,当谈判团队与旧政府谈判失败后,或者当旧政府拒绝谈判时,谈判团队可以立地成府,宣布过渡政府的成立。
由于谈判团队与过渡政府人员的组成程式相同,过渡政府可以保留原谈判团队成员宣布成员名单。
过渡政府主要职责:
1- 制定并推动民选新政府的事物及法律程式。
2- 监督新政府成立的程式运行。
3- 在国际上争取协助与援助。
谈判团队与过渡政府重要原则: 杜绝非当地居民参与议事,外国道义支援只限参与监督事务与争取国际援助事务。
*付:谈判团队组建程式建议信《致香港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