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约有三十个直接向我报告的主管,这些人都是我百分之百可以相信的人。他们签过字的公文,我几乎完全不看,也闭着眼睛签字,因为我事前都已和他们有了清楚的游戏规则。
我直接管理的单位有十几个,间接管理的单位有数十个,这些单位许多的营运,都是奉我之名,因此有许多公文,都要过我手亲签。
有时候一天有厚厚的一叠公文必须亲签,可是不论有多少公文,我都能在几分钟之内签完,速度之快,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为什么能这么快呢? 原因很简单,我只要看到我的次一层主管签字,我就闭着眼睛签名,因为我对这些主管完全信赖,他们所做的事,必定对公司有利,他们签过的公文,我可以完全不用看、不用问,我对他们:因为信任,所以简单。
我对他们为何能完全信任呢? 因为他们大多数人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跟我工作的时间少则三、五年,多则七、八年,甚至十几年。因为时间长,我对他们的性格充分理解,有人保守,有人进取,但在工作上,我们都已经取得彻底的共识,什么是可做的事,什么是不可做的事,我们都十分明白。
也因为时间长,我对他们的能力也有了充分的理解,只要是他们能力以内的事,我根本就不会过问,让他们独立运作,完全放手。
完全信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当他们刚升主管,成为直接向我报告的领导者时,我通常会与他们约法三章:
一、 我对他们完全信赖,所有公文,只要他们签字,我就会闭着眼签字,我只是橡皮图章,请他们要小心谨慎的替我把关。
二、 对他们绝对有把握的事,他们可以放心签字,放手去做,但他们如果有一丝丝顾虑,就不要签名。
三、对这些有疑虑的事,请他们带着想法来和我讨论、商量之后,再做决定。
这个约法三章,是我们的共识,也是我们完全信赖的基础。
我们的公司,就是这样一个完全信赖组织,我们对任何人都完全信赖,因此我们的公司十分简单,决策快速,一切畅行无阻。
我们的信赖,不只是对主管,也对底层的工作者,我们会要求所有工作者,要以公司的利益为最大考量,只要认为对公司有利的事,就可以放手去做。公司对他们完全信赖,而且公司对他们所做的决定,也完全承受其后果,就算有错,公司也接受,并不会秋后算账,我们要的是,有担当、敢做事、能负责、可信赖的工作者。
因为信赖,我们公司所有的人都是执行者,也是最后的把关者,要完成工作,也要确保工作完美。当工作有失误时,我们通常是要求实际执行的人,要有效彻底改善。我们绝对不会因为失误,在其后再设一个检查、把关的人,这样只会让组织复杂化,叠床架屋出现重复与不效率的状况。
在公司中,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所有的人,完全信赖,所以组织简单,效率卓越。
<本文摘自《》,商周出版提供>
责任编辑: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