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纮,字大纲,本姓丙。他的曾祖丙粲在隋朝时担任屯卫大将军,善抚地方百姓,很得士人之心。唐高祖李渊起兵后,丙粲率众归附李渊,受封应国公,赐姓李。
早年,李元纮出仕雍州,担任参军,受理过一桩案子,被告人是权倾一时的太平公主。
太平公主与民夺利
太平公主是武则天的女儿,史书记载她方额广颐,心中多怀阴谋。太平公主姿色美艳,淫乱成性,热衷权术,武则天常说太平公主“真是像我”。武氏宠爱公主,常常和她一起协商政事。
唐睿宗即位后,太平公主权倾天下,威震一时,百官都很惧惮她。
太平公主拥有五千户食邑。食邑又称为采邑,古代君主赏赐臣子封地,即以此地租税作为其俸禄。太平公主的庄园遍布长安近郊,几乎都是靠近河流的良田,灌溉十分便利。虽然太平公主坐拥富贵,但并不知足。
长安城东南潏水边有一座寺院。该寺的田产有一块临近太平公主的田。僧众就近安置了一架碾硙(音位),利用水力启动石磨。太平公主和寺院争抢那个碾硙,被僧众告到雍州府,此案由司户参军李元纮负责办理。
南山可移 判不可摇
李元纮详细调查后,知道此事太平公主理亏,就把碾硙判给了寺院。他的上司雍州长史窦怀贞得知此事,大吃一惊,畏惧太平公主的权势,下令让他改判。
李元纮在判词后面,写上几个大字“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意思是终南山可以移动,此案判决绝不会动摇。他秉持原判,坦然面对上司的压力。这件事后来浓缩为一句成语,叫“南山铁案”。
唐玄宗开元初年,李元纮官至万年县令。他管辖的地方,徭役和赋税都很公平,后来被提拔为京兆府少尹。当时,王公权贵家的良田,都会在河渠旁设立水硙,不顾百姓农田浇灌,堵流争利。李元纮下令,将水硙全部拆毁,使渠水能顺利流淌,灌溉民田。因为他的政策,百姓的农田都有了很好的收成。
后来唐玄宗器重他的才能,任命他为宰相。李元纮做官多年,凡是所得封赏之物,全部分散给族中亲友。即使担任宰相时,也极为清俭。
碾硙这件案子,在当时谈不上轰动。但因李元纮面对的是强权,是百官都忌惮的太平公主,因而名垂青史,流芳后世。@*#
参考资料:
《新唐书.太平公主传》卷83
《新唐书.李元纮传》卷126
《旧唐书.李元纮传》卷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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