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锦新指自己当日举例,几年前发生的自焚事件的当事人,事前曾向他表达要去自焚,他立即劝阻当事人放弃,当事人好像亦听从劝阻,因此他没有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不幸地,对方翌日仍继续行动。当到达自焚目的地时,警方前线人员己手持灭火筒戒备,令人有种种联想。文章中,记者使用的语句为“事件令人对‘勾线’浮想联翩”。区锦新因此收到司警局来信。区锦新表示,作为立法会议员,当他提出质疑时,警方有责任向公众解释,事情是否属实。要求作为政府监督者的议员作出道歉,并不合理。他会书面回复局长,不会道歉的立场。

他又指,本届政府自2014年起,收紧了民间的意见和不同声音,并加强施压。 2014年前,几乎没有市民因为参加集会游行而被起诉“加重违令罪”,即使案件到了检察院也不会被起诉。但2014年后,警方曾表示已有50多人被控“加重违令罪”。他呼吁,社会要警惕打压言论自由的寒蝉效应,“如果议员提出质疑也可被刑事追究,其他人,包括传媒、社会评论者、一般市民,将何以自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