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7年08月05日讯】中共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原副书记姚中民受贿超3619万元人民币,获刑14年。姚中民是退休后落马的高官。
8月4日上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宣判中共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原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受贿案,姚中民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从2000年至2012年,姚中民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获批银行贷款、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2年至2013年,姚中民直接或者通过其弟姚中全等人,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3619.62余万元的财物。
今年7月17日,姚中民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2015年初,姚中民曾被中纪委通报。
2016年6月6日,已退休3年的姚中民被调查。同年9月13日,姚中民被“双开”时,中纪委通报称,姚对抗审查;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等。
从1994年1月国开行成立起,姚中民就任国开行副行长、纪检组组长、副行长兼贷款管理委员会主任;2008年9月,任国开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至2013年退休,其在国开行任职近20年。
国开行与江派关系密切。姚落马后,有陆媒披露,姚中民与江派前常委周永康的黑帮马仔、川商刘汉有利益瓜葛。国开行还有两大“金援”手笔,一是薄熙来主政期间“重庆模式”的大金主,一是2012年与博裕投资──江泽民孙子江志成的私募基金。
时政评论员周晓辉认为,国开行有几千个投资项目,姚中民涉及多少及从中牟取了怎样的利益,都是其被查的原因。
责任编辑: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