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7年08月11日讯】南投县草屯镇公所拟在嘉老山公墓规划宠物树葬区,县政府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殡葬管理条例,认为殡葬用地不得设动物殡葬设施。草屯镇长洪国浩认为,法令应跟上时代。
草屯镇公所函送“南投县草屯镇宠物骨灰树葬设施使用管理自治条例”给南投县政府备查,拟设宠物树葬专区,但南投县政府民政处指出,经审查规定事项不符殡葬管理条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依地方制度法第30条规定,函告此自治条例无效。
草屯镇长洪国浩今天受访说,县府函文指出,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殡葬用地”容许使用项目为殡葬设施,如公墓、殡仪馆、火化场、骨灰骸存放设施、礼厅及灵堂,而殡葬设施为处理人的遗体,因此殡葬用地不可设置动物殡葬设施。
但洪国浩指出,县府认为殡葬用地不可设置动物殡葬设施,“难道建筑、农牧、游憩、生态保护等土地使用分区,会比殡葬用地更适合吗?”且县府若认为殡葬用地不适合,也应明确说明何种土地使用分区适合设动物殡葬区。
洪国浩说,镇公所规划在占地21公顷的嘉老山示范公墓,划设部分区域作为宠物骨灰树葬区,若需变更土地编定,就依规定变更,若不需要变更,则希望主管机关“看怎么去处理”,而不是让宠物死无葬身之地,透过集中管理,让饲主有追思宠物的场所。
洪国浩说,随着时代进步,许多人视宠物为家庭成员,都会慎重处理宠物后事,民众有需求,法令应跟上时代,民间早有宠物墓园、纳骨塔等设施,嘉老山公墓禁土葬、绿美化多年,起掘后,植树规划“人”树葬区及“宠物”树葬区,并无动物与人混用情形。(转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