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政府人员出差各地要带着护照或相关文件证明身份,而在清朝时赍诏官到各地传送诏书也要带着“勘合”这个官方文书,证明自己是政府官员。因为各驿站恐怕不知道赍诏官长什么模样,就需要以勘合为准。而赍诏官往返各地不可能带那么多行囊,因此各驿站要以勘合所记载的数量,提供应付的口粮、跟役和马匹,帮助赍诏官顺利完成传送诏书的任务。
道光十五年 ( 1835 ) 废除赍诏官的委派,诏书改由透过各驿站传送,但仍然需要一个官方的文件证明来传递诏书,这时就改用递送一般公文所用的“兵部火票”。在兵部火票的右上方,有汉文写着“马上飞递”,而右下方也有满文写着“马上飞递”,看到这四个字就知道要赶快跳上马儿把官方的文书送往目的地。
柯 P 一日双塔约骑 520 公里,骑完感想是:“实在太痛苦,下一次绝对不会再干这种事。”而清朝一般诏书为日行三百里,最紧急的情况会明载“日行六百里加紧”,一里约 500 多公尺,等于一天要骑马颠簸飞奔大约 300 公里,体能消耗与屁股疼痛程度难以想像。
马有失蹄,人有失足,历史上曾发生过公文书丢包的事件。乾隆四十二年 ( 1777 ),管理吏部的大学士舒赫德向皇帝上题本报告,在兵部火票明载“日行六百里加紧”传送的公文书,竟然送到遗失了!到了驿站只有看到兵部火票,却没看到背包里面的公文,舒赫德认为发生这种事情要来治罪,革职该地漫不经心的知县。如果容易忘东忘西的人回到清朝,千万别去驿站找工作,小心饭没吃到还惹祸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