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机密档案中的历史真相之一

【秘档】毛泽东加罪潘汉年的内幕

王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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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7年06月11日讯】(编者按:本系列文章由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特约作者从中共党史机密档案中整理而成。因安全原因,无法一一注明出处,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将在适当时机公布信息来源。)

抗战期间,潘汉年奉毛泽东指令,与日伪特务机构联系、合作(对外美其名曰统战工作),冒死在日伪特务窝里进行活动,为中共联日反蒋、卖国夺权立下过“汗马功劳”。

然而,这位中共隐蔽战线的“功臣”,1954年却被毛泽东定罪为“国民党特务”,为什么呢?

真正的原因是:勾结日伪是汉奸行为,如果潘汉年不承担责任,毛泽东就要承担罪责。为了掩盖自己卖国夺权的汉奸行径,保全“伟大、光荣、正确”的“高大”形象,毛泽东用潘汉年做了替罪羊,直至灭口。

毛泽东批示:“立即逮捕审查潘汉年。”

1954年4月,中共在北京召开全国代表会议。毛泽东在讲话中谈到国内外严峻的阶级斗争形势,号召党内各级领导干部汇报历史上参与的反敌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

时任上海市副市长并主持公安工作的潘汉年,汇报了他在抗日战争中期与日伪特务机关联系的问题。毛泽东见到潘汉年的材料批示:“此人从此不可信用。”当天下午,毛又批示:“立即逮捕审查潘汉年。”

潘汉年被指控三大罪状:和国民党特务勾结、和汪精卫见面的内奸;高、饶反党联盟成员;上海解放后重用敌特、为国军飞机轰炸上海指示目标。但是,这些罪名都不能成立。

那么,毛泽东为什么要逮捕潘汉年呢?真正的原因是:潘汉年在历史上做过一件极其特殊、极其绝密的事情与毛泽东关系重大。这件事情绝对不能泄露,一旦泄露就会使毛泽东声誉扫地,成为货真价实的汉奸、卖国贼。毛泽东绝对不能让这样的秘密大白于天下。

毛泽东决定联日反蒋,潘汉年负责执行任务

1941年4月13日,苏日签订中立条约,规定“双方维持和平友好关系,互相尊重领土完整和互不侵犯”。毛泽东看到了苏日合约签订的前景,决定同日本情报机关合作打击蒋介石。负责执行这项任务的就是潘汉年。

潘汉年由老部下袁殊介绍,与驻上海副总领事、高级情报官员岩井英一见面。密谈之后,岩井同意潘汉年为“岩井公馆”搜集情报的请求。潘每半个月给“岩井公馆”提供一次情报,岩井每月付给2000港元作为报酬、并出资由潘在香港创办《二十世纪》杂志。

潘汉年给岩井提供了蒋介石抗战的军力、与中共的矛盾冲突、蒋与英美各国的关系等情报,还有英、美情报人员在香港和重庆的活动信息。日本方面对这些情报评价很高,也给了中共许多帮助。

日本侵占香港时,香港大批中共、亲共分子面临被捕杀的危险,潘汉年立即寻求岩井帮助。岩井派他的助手德田协助潘把中共在港的情报人员安全撤离。潘汉年更进一步要求岩井提供在上海的安全保证,条件是潘继续为岩井搜集情报,并帮助日本人的“和平运动”——投降日本的非武力运动。第二天,岩井给了潘一张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签发的特别证件,不许日本军、警、宪、特对持证人“有所查询”。中共在上海的特务曾一度设想在岩井公馆架设电台。

中共通过潘汉年派人进入日情报组织,共同破坏蒋介石下属机构。据一中共特务披露:由于中共特务和日情报机关合作,上海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曾两次遭破坏。在华中,潘在汪伪特务头子李士群的引荐下,与日本华中派遣军谋略科长都甲大佐达成默契:新四军保证铁路交通线通畅安全,日军就不会扫荡根据地,对新四军在乡村发展不加干涉。

1943年,潘汉年接触汪精卫集团重要成员李士群、胡均鹤交换情报,并通过李、胡会见了汪精卫。潘汉年在同日伪情报机关接触中,获得了如:德国进攻苏联的准确时间、日军在苏德战争爆发后的主攻方向是北进还是南进、日军兵力部署等重要军事情报。

调查结果:潘汉年奉命行事,无过有功

潘案发生后,周恩来立即指示总理办公室组织一个调查小组,在李克农的领导下,对潘汉年的政治、历史、历年活动进行全面审查,翻阅了潘汉年1939年到1948年的来往电报及同潘汉年有往来的全部人员的相关档案,审问了有关在押敌伪人员。经过各方面的反复核实,于1955年4月29日,李克农向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写了正式报告,提出了有力的五大反证:

1. 中央一再有打入敌伪组织,利用汉奸、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

2. 潘汉年利用袁殊、胡均鹤、李士群等都有正式报告,不是个人行为;

3. 潘汉年提供了中央有关重大的决策的情报,其中包括德国进攻苏联的准确时间的情报、苏德战争爆发后日军究竟是北进还是南进的情报;

4. 组织机密一直未被泄露,未遭到破坏,直到上海解放;

5. 潘汉年所属重要关系,当时还正在起着绝密的现实作用。这是毛泽东、周恩来所知道的。

这些情况表明:

联系日伪敌特、交换战略情报、联日反蒋等这种重大决策是毛泽东做出的,也只有他才敢这样做。潘汉年是奉毛泽东指令进行活动。奉命行事,无罪可问。对中共而言,潘汉年不但无过,而且有功,他是冒死在日伪特务窝里进行活动的。

但是,勾结日伪是汉奸行为,如果潘汉年不承担责任,毛泽东就要承担罪责,成为民族的罪人,这是“人民的大救星”毛泽东以及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共绝对不能承认的。这个秘密必须保守下去,潘汉年必须“闭嘴”,必须是替罪羊。毛泽东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牺牲潘汉年,保全自己的“高大”形象。

为了掩盖毛泽东的罪责,只好冤屈潘汉年

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头,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

1962年6月,中央指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潘汉年案。高法指定刑事审判庭庭长曾汉周、刑事庭审判组长丁汾和助理审判员彭树华组成合议庭。丁、彭到秦城监狱看了一个多月的案卷材料,感到证据不足,难以定罪,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汇报。

副院长吴德峰听了汇报后说:“对潘汉年案我不想说什么,毛主席定的案,只有深信不疑,认真做好庭审工作,完成中央交给的任务。”

党组书记谢觉哉十分清楚这是毛泽东定的案,他听取汇报后说:“潘汉年是中央交办的案子,我们只是办理法律手续。”为了开导办案人员,他引用王勃《滕王阁序》里的两句话:“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他告诉汇报人员,贾谊被贬长沙,不是圣上不英明,而是听信谗言;梁鸿、孟光隐住海曲,是因为说了触怒皇上的话。谢觉哉这番话,是想告诉办案人员,要掩盖毛泽东的罪责,只好冤屈潘汉年。

犯人如此优厚待遇,反映毛泽东真实内心

对于指控,潘汉年只承认与汪精卫见面是严重错误,当时来不及写信汇报,除此之外,一概不承认。

但法庭审判,还得受审人认罪,不认罪宣判无效。公安部长罗瑞卿、副部长徐子荣在提审潘汉年时就事先告诉他:“只要你认罪,判刑后马上释放,不必坐牢,还可以得到良好待遇。潘汉年深知不认罪就得老死、病死或被整死在监狱,只得违心认罪。”

1963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潘汉年有期徒刑15年。宣判一个月后,潘汉年就被释放,和夫人一起被安置在北京团河农场专门为他建造的一幢单独院落里,每月发200元生活费,可以雇保姆,可以在自己小院种菜、钓鱼,星期天可以到北京城商店购物、会见友人。

给潘汉年这个判15年徒刑的犯人如此优厚待遇,反映了主宰潘汉年命运的毛泽东,内心明知潘汉年替自己背黑锅,又不敢放了潘汉年,怕事情真相泄露,只好采用这种办法暂时把他软禁起来。

当时,中共中上层许多领导人是同情潘汉年的。周恩来表示:“我同潘汉年交往的历史最长,交往很深;陈云、廖承志、胡立教对潘汉年案不表态;中将韩练成曾作怀友诗:十年生死两茫茫,谁知小开在何方。如此‘特务’堪罕见、犹记当年过香港。”

委罪潘汉年,煞费苦心,灭口了心病

勾结日伪特务情报机关联日反蒋,是毛泽东当年给潘汉年的指令,但毛泽东诬陷潘汉年的罪名,不是说潘勾结日本特务机构,而是说他“投降国民党,当了国民党特务”。为什么呢?这是毛泽东的诡计。

如果潘的罪名是通日,人们会联想到潘的领导是谁,这么大的事情,潘不可能自己个人做主,就会追查到毛,毛便会露出汉奸卖国贼的嘴脸,承担汉奸卖国贼的罪名。人们进而会质疑中共政权的合法性。这是毛的致命罪责,也是中共假抗日、真夺权、真卖国的证据。如果说潘是国民党CC特务,即可治潘的罪,又可避开承担通日反蒋领导者的罪责。

可以看出,在如何给潘治罪的问题上毛泽东煞费苦心,何等卑劣。毛泽东所说的:“有反必诉,有错必纠 。”还有他的“名言”:“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都是谎言,骗人的鬼话。

潘汉年的存在始终是毛的一块心病。文革期间,潘汉年再次被公安机关逮捕,判了无期徒刑,遣送到湖南一劳改农场,受尽酷刑,最后被整死,这才了却毛泽东的心病。

评:潘汉年长期担任中共情报领导工作,多次出生入死,潜入日伪情报机关,得到许多重要情报。站在中共的立场上看,应该给潘汉年发一枚希特勒大勋章。可是,毛泽东为了掩盖与日伪勾结、卖国夺权的汉奸行径,将潘汉年置于死地,杀人灭口,这是何等的阴险、凶狠和残忍。#

责任编辑:张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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