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人示现 梦境是真
衢州人徐生,官任新喻(今江西新余)县丞,接到上级官府的通知,前往庐陵(今江西吉安)审断一件案子。当他行至离吉水三十里的地方,天色已晚,准备投宿客店。本地一家徐姓大户的老主人,非常恳切地将他迎到家中宰羊备酒,礼节很是热情殷勤,徐县丞就以为老人可能因为与自己同姓的原故罢了。
等到夜深,徐家老人悄悄对徐县丞说:“我居住在此地,未曾与为官之人接交过。昨天夜里,我梦见有大官行旅从门前经过,前边开道的牌子上提写着:徐侍郎。而今天你就来到,您今后必定富贵无疑,我愿将子孙们托付给你,请多加关照。”
徐县丞原是少年登科,也自恃才能过人,官运不错。听了老人之言,就高兴地答应下来,并且约定回返之时再上府中拜访。第二日,徐县丞告辞而去。
到达庐陵一月之后,他办理完公事,东归的路上,直接往徐家拜访老人。徐姓老人仍在客房中像上次一样款待他,但是礼节和敬重之情却很冷淡了。
临别之时,老人脸色严肃地说:“丞公这次庐陵之行没做亏心事吧?前日夜里,梦见神人告诉我:说您接受别人贿赂五百千银钱,审断案情时,因此就不依据事实,而枉法制造冤狱,您的官职将要削降,寿命也不长了。您为何不守节自重,辜负我对您的期望呢?”
徐县丞听了,惊讶惭愧,无言回答。回到家后,适逢举荐任期已满的官员前往临安改任,他刚接受任命,不久便得病,死于途中的客舍。
徐县丞的父亲原是米贩子们的经纪人,跟随其儿子到任所,天天教导些不仁义的事情。庐陵这件案子,本来是一富户杀死人命,徐县丞收了这富户的贿赂,就枉屈富户家的仆人承担罪名,仆人因此被冤坐罪而死,所以阴间阎罗罚罪于徐县丞。
他已死亡,可其父还活在人世,所有以前所获得的不义之财,也都随手失散,自己仍贫苦如当初一样。
资料来源:《夷坚志》
附篇:八字实例分析——金水伤官最难办(一)
金水伤官最难办(一)
格局之中,以伤官格变化最多,尤以金水伤官为最不易看。今天研究命理的人多了,许多人都熟闻“金水伤官喜见官”之说,以为必以官星为用,行运喜南方,其实大误也。
通常伤官皆忌见官星,唯有金水伤官,调候为急,不忌见官,这只是论原命中格局的配合,非定取以为用神。因为金到三冬,为病死墓地,气泄而弱(金要生水),宜助宜帮,如果八字中金日主经七个字辨证后确实属弱,再行火运的话,岂不是上见火克,下见水泄,犹如一个人上呕下泻,看医生还来不及呢,那有精力去求名发财?此时最喜行比旺地,亦喜土印帮忙。虽书云:金水固聪明,有土反成顽懦,扶助庚辛,惟用比劫,不宜见戊己印。其实在自己的实践中,如果八字中没有比劫相助,土印生金止水,亦是必要的,也不会成愚顽。
可见,金水伤官喜见官,是指金命人生冬天,天寒地冻,如果命中八个字中缺少火星(即官星)来取暖的话,用广东话来讲,等于这条命“冻过水”,是指不能成为富贵命的意思。那么,如果八字中见到有火星(官星)了,是不是就都会成为富贵命呢?这又不然,还要看配合,其实重在配合。
论命的一切秘诀,就是在于看你对一个八字中的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配合的分析和辨证,你分析得好,辨证得对,你算出八字就准确;否则,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所以学算命,到最后阶段就是学会辨证。
早期阶段是打基础,学原理,例如学数学开始时得学:一加一得于二,学会了基本原理后,就上升到具体运用,结合各种不同的对象,各种不同的配合,经辨证后,会得出千变万化的结果。只有这样学,才能得到提高,否则永远停在一加一等于二的程度,是很难提高的。
打个比喻:书本上我们学到了一加一等于二,但现在我说一加一等于一,你就认为不对了。其实前面的一,现在我是指一只袜子,后面的一,是一双袜子;一只袜子加一只袜子,等于一双袜子,因为对象不同,配合不同,结果就不一样。如果现在我说“有即是无”,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会反对这种说法,如果有人领悟到这个说法是对的,他就有可能在命理学上深入研究下去。
分析:
现在开始八字分析:十一月辛金,子中癸水得令,水盛金衰,且寒气甚盛,为寒冬雨露,首喜丙火温暖调候,所谓冬令“金水伤官喜见官”,但只是取其暖局,作为命局配合上的需要,以取定命格的高低,但并不一定全都取火为用神。
例如,如辛金日主身旺,即地支有申、酉、丑等为根,干有印劫相助,日主不算弱时,方真正喜火为用,喜木来生火为佐。故真正取火为用者,必须木火齐来,又要日主旺相。否则,辛金日主地支无根,干支水、木多见,见火反而成为克泄交集之局,反主不利,此时是喜土、金为用神,火在这里不过是命中配合上,用以调候的需要而已。
现看回此造,辛金地支无申、酉等强根,只见一辰土印,反见一子水,二卯木;干乃透丙、壬,虽有一己土生身,亦八字中明显水木火强过土金,身弱无疑,属上述第二种情况:身弱首喜金,土为喜用神,火运有土转化可行,水、木运不吉。
伤官透出植根于子水,伤官强,聪明外露发挥。早运丁丑、戊有利,故学业顺利,博士学位。寅、卯运反复,或应在早期恋爱、婚姻不利。伤官见官齐透,伤官比正官强,男朋友会被其才华或行为吓跑,因伤官代表才华发挥或处事行为,正官是丈夫或男朋友,后者被前者所伤,故四十岁仍小姑居处本无郎。(本系列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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