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财政年度 H-1B未中签人员继续申请硕士学位注意事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教育部于2016年12月12日宣布将不再承认独立学院及学校认证委员会(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Independent Colleges and Schools, 简称ACICS)的认证资格。
2018财政年度的H-1B名额名额在移民局从2017年4月3日开始接收申请的第一周已全部爆满。根据移民局最新消息,到2017年5月3日为止移民局已经完成所有2018财政年度H-1B申请资讯的输入和抽签并已经开始退还没有中签的申请。由于申请的数量众多,所以移民局无法准确告知什么时候可以完成所有没有中签申请的退还工作。另外移民局还将把一部分Vermont 服务中心的H-1B申请运至加州服务中心进行审理,被转移的申请将会收到移民局通知。根据移民局的统计,此次共收到199,000份学士学位和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H-1B申请,比去年申请的236,000人少了近4万人。这意味着近1/2左右的申请人申请会有幸中签。没有中签的申请人都将面临下一步怎么办的选择,其中一些没有中签的申请人可能选择继续攻读研究生并且准备参加将来的H-1B申请,以便增加下次中签的机会。下面我将简单讨论在选择学校进一步深造时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H-1B名额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65,000名分配给学士学位的H-1B名额(其中有6,800名根据美国与智利和新加坡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提供给智利和新加坡使用),另外还有20,000名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H-1B名额。熟悉H-1B名额的人都知道移民局将先在所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H-1B申请中进行抽签,没有中签的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H-1B申请人还可以参加在所有学士学位的H-1B申请中进行的抽签,也就是说符合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条件的H-1B申请将有两次抽签的机会。有些人可能会在落选后继续在学校深造,取得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这样在来年的H-1B申请中能够多一次抽签的机会。然而在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H-1B申请的问题上存在不少误区,我们所常常接到客户提出的关于什么样的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符合高学位H-1B申请的条件可以参加两次抽签,在这里我主要对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H-1B申请在三个方面的常见问题和误解向读者进行解释和澄清,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问题是外国的硕士或硕士以上的学位是否可以参加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H-1B名额的抽签。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首先,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必须是在美国取得的学位(例如在乔治亚州立大学取得的硕士学位)而不是在外国取得的学位(例如在中国某大学取得的学位),只有美国的学位才符合参加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H-1B抽签的的条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持外国学位的申请人不能参加H-1B申请。外国的学位(甚至工作经验)可以在移民局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美国同等学历的评估从而参加H-1B申请,但这些申请人只能参加学士学位的抽签,即使此类评估认可申请人具有美国硕士或硕士以上的同等学历仍没有资格参加20,000名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H-1B名额的抽签,这个抽签机会只对符合条件的美国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申请人适用。
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硕士或硕士以上的学位是否专业必须和H-1B申请工作的专业相符,许多申请人都顾虑由于其硕士学位的专业和H-1B申请工作的专业不同所以无权享受名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H-1B名额抽签的机会。这样的顾虑是不必要的。只要H-1B申请人的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是在符合条件的美国高等教育学府取得就有权享受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H-1B名额的抽签机会,即使该学位的专业和H-1B申请工作的专业不对口也是如此。例如张先生在乔治亚理工大学取得电脑学士学位,另外又在乔治州立大学取得了金融硕士学位,而张先生H-1B申请的工作是电脑工程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张先生H-1B申请工作的专业和其硕士学位的专业不同仍然可以根据在乔治州立大学取得的金融硕士学位参加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H-1B名额的抽签。
除了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必须在美国取得之外,移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还对取得学位的美国高等学府有特别要求。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申请人只有在符合1965年美国高等教育法(Higher Education Act of 1965)有关条款定义的高等教育学府(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取得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才有权享受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的20000名H-1B申请名额。而根据1965年美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条款的定义,高等教育学府除了满足对学生的教育水准和学校资质(accreditation)的要求外还要求该学府必须是公立机构或非营利机构(public or other nonprofit institution)。因此,在联系学校就读研究生学位时申请人应当确认所联系的学校为公立大学,如果是私立学校则应当确认该学校属于非营利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私利大学的研究生不符合参加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H-1B抽签的条件。如果H-1B申请人有营利私利学校的硕士学位并且以此学位要求参加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H-1B名额的抽签,移民局一旦察觉将以不符合硕士学位名额抽签的理由拒绝此申请。从美国营利私利学校取得硕士学位的H-1B申请人虽不符合参加硕士或硕士以上高级学位H-1B名额抽签的条件,却可以参加学士学位H-1B的申请和抽签。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教育部于2016年12月12日宣布将不再承认独立学院及学校认证委员会(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Independent Colleges and Schools, 简称ACICS)的认证资格。这个决定影响到近130所经ACICS认证的有外国学生和访问学者专案的学校的认证资格,2016年12月12日之后从这些学校取得研究生学位的外国学生将不能参加硕士学位名额的抽签除非该学校从其它机构重新取得了认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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