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女儿七岁半时,我因炼法轮功而被送进了劳教所。几个月后她到劳教所来看我时,一见面就急切地告诉我,妈妈,我学吹黑管了;妈妈,家里来了一个小叮当,然后咭咭呱呱说了一大堆小叮当的趣事。虽然二十分钟的会面结束时我都没有搞清楚小叮当到底是个玩具、动物,还是一个人,但在心里还是很欣慰:到底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女儿看起来生活得很快乐,没有因失去了母亲而难过。
一年多后我才知道,虽然奶奶严密地禁止她将我被劳教的“不光彩”之事告诉任何人,但她终于忍不住,在写作文时将心底的秘密告诉了她的班主任。也许她在潜意识里对她的老师产生了像母亲一般的感情。为此她受到了奶奶的责骂。为使她免于受歧视,她父亲不得不安排给她转了学。
(14)
女儿八岁半时,我九死一生从劳教所里熬了出来。几天后我看见桌上有张纸条,上面是女儿的笔迹:“妈妈,我建议你别炼法轮功了。请看这本书。”
“这本书”是学校老师发给她的,里面将炼法轮功的都说成了杀人狂或神经病。我找到女儿试图告诉她这本书都是造谣,妈妈是个好人。
她打断了我的话,绝望地向我喊道:“我知道妈妈是好人!可电视里说炼法轮功的都是坏人!我不知道该相信谁!……”她黑葡萄般的杏眼里,除了绝望外,更多的是饱经沧桑……
我的心像刀割一样地疼。她才八岁!……我不在家的日子里,她小小的心灵经受了多少?当老师、同学问起她的母亲在哪里时她说什么?在学校、老师、电视、报纸、书本和母亲之间,她相信谁?……
我被迫给她讲了很多我原本不愿讲给她的事情:文化大革命、刘少奇、老舍、张志新,还有六四。这样的真实虽然对于整个民族来说都过于沉重和残酷,但却很可能是对付谎言的唯一办法;再说一个孩子最需要的是能够爱自己的母亲。
几天以后她摇头晃脑地总结道:“看来呀,谁都得有点事儿。毛泽东吧,有个文化大革命;邓小平有个六四;江泽民就有个(镇压)法轮功。”
(15)
女儿将满九岁时,我面临再次被关进劳教所的危险,不得不远遁他乡,留下了她与她父亲相依为命。一年后公安抓不到我,就将她父亲抓到了不知何地。
女儿十岁生日那天,我打电话给她,祝她生日快乐,她说:“我一点也不快乐!”
泪水涌上了我的眼睛。我问她:“有爸爸的消息了吗?”
“都是你害的!都是你害的!……”
“……”
我说不出话来。她在电话那头冷冷地问:“你还有事儿吗?”
我的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我知道这不是她的本意,“都是你害的”这话一定是她从别人那儿听来的。我在她身边时,她本来已经明辨了是非,然而多年来被谎言和铁腕统治奴役着的人们,不但已经习惯了强权就是真理,脑子里也没有了对错是非的概念,甚至很难原谅那不能够昧着良心在思想上接受奴役因而被迫害的人。
我的心又一次比刀割还要疼。女儿长到十岁,第一次用这样的口吻跟我讲话。我不会去责怪她,然而一想到她那洁白无暇的幼小心田正由于谎言的催生而长出带毒的仇恨,我的心就像裂了一样,滴滴答答地往外淌血。
我想起以前在哪儿看过的一个前苏联女作家的故事。这个女作家被冤枉关在监狱里的时候,她十几岁的女儿写信给她,问她,妈妈,请你告诉我,到底是你错还是关你的人错?如果是你错,我就恨你;如果是关你的人错,我就恨他们。这位母亲怕女儿若是恨当权者在外面就会吃苦头,所以就狠着心肠告诉女儿是她自己错。结果她女儿和她都为此而痛苦了终身。
我不想重复那位前苏联女作家的路,但远在他乡通讯不便,家里的电话被监听,我写给女儿的信总是被扣留。要呵护一个处于由整部国家机器的造谣宣传所构成的巨大压力之下的幼小心灵,竟是那样的艰难。
(16)
2004年4月4日,在离开劳教所整三周年这天,我终于迎来了通过第三国从北京独自飞抵悉尼的11岁的女儿。因她父亲也曾被捕,怕自己不能出境影响了女儿,所以狠心的决定,让她独自乘飞机前来与我团聚。我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手中“签收”了女儿后,将她带入汽车。她一坐下就立刻说:“妈妈,我给你讲个笑话吧。”然后她就开始一个接一个地给我讲她已经攒了一肚子的笑话,把我肚子都笑疼了。到了住处,几个朋友正在帮忙准备美食,以庆祝我们母女团聚。一个朋友问:“哭了没?”她想像,我们经过了三年的分离,和无数的磨难才好不容易团聚,肯定会哭得一塌糊涂。我说:“没。我们笑了一路。”
然后我女儿又自告奋勇给客人们讲笑话──她攒的笑话还没用完呢。@#(未完,待续)
──转自
责任编辑: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