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审公民 律师:江泽民的话不是法律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7年10月21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李熙采访报导)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女教师孙艳环,曾为“建三江案”(建三江当地1,350民众对前党魁江泽民的联名举报) 举报和控告相关部门,而成为当局重点迫害对象之一。去年她被当地警察曲泽斌找去谈话,随即被非法关押,后又被威胁若不放弃“无罪、诉江、停止迫害”要重判。
孙艳环被控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经过两次非法庭审。据参加两次开庭旁听的公民何先生(化名)表示,孙艳环的自我辩护,有理有据,义正辞严。“她当庭问道,当初是以‘控告江泽民’为由绑架我的,现在却以‘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名来判罪,这分明是张冠李戴、栽赃枉法,我究竟破坏了哪些法律?哪些法律的实施因为我遭到了破坏?……”问得法官和公诉人都无话可答。
人权律师:中共当局以国家名义在犯罪
人权律师彭永和向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表示,在当前法律体系下,“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给你定义,而这定义主体是人大常务委员会,任何国家机关都无权界定的,包括最高院和最高检。但是现实中国就是这么一种状况,从第一个法轮功到现在还没有结束,基本上都用这去定罪。”
彭永和表示:“法轮功这个案件不是涉及到法律本身的问题,应该是法律之外更多的问题,更多的是政治问题,所有的律师都很清楚。”
他强调:“我们认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也定罪,说得轻一点这是侵犯公民人权,说得重一点这是在犯罪,而且是以国家的名义在犯罪。”
因声援“建三江案”亲友被株连
据明慧网报导,孙艳环案于2017年9月27日第一次开庭时,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公诉人是以“诉江”为由来构陷她,被律师和孙艳环一一驳回。
在庭上,辩护律师曾武提醒公诉人不要宣行1999年的法律,转行2011年后的法律,江泽民的话和记者发表的文章不是法律等等。律师要求当庭质证、验证证据,拿出实证,并让证人到场出庭对质,没有到庭全部排除违法证据,视为无证据等。此时,公诉人无言以对,脸上露出无助又无奈的表情。
在10月16日第二次庭审中,公诉人又以“发放资料”为由来构陷她,律师对此依法提出辩护意见:“法律规定,出版和发行法轮功书籍合法,制作宣传品属于信仰自由的范畴,都是合法行为。”
两位律师在法庭上轮流辩护,依据现行法律,驳斥了江泽民(和中共)将法轮功污名化为X教的辩护,将公诉人罗列的所谓犯罪证据一一驳回;律师表示犯罪行为不成立,没有依照宪法来执法,所有罪名均不成立,应当庭无罪释放。
最后,法官宣告休庭,择日宣判。
彭永和表示:“中国是一个党领导的国家,甚至党给国家制定法律,你说这法律怎么去监督它?怎么去对这个政党进行监督,让这个政党也置于法律之下。”
他最后表示:“做为一个中国公民,我希望这个国家可以真正走向法治,对于社会任何一个主体行为的评价,一切以法律为标准。”
“610”组织下迫害令
2015年12月24日开始,警察在佳木斯、建三江、前进农场等地绑架、骚扰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当天上午8点,孙艳环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下楼,穿过马路,准备开车去办事,被埋伏的十多个便衣警察绑架。
孙艳环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一个多月后,被以“取保候审”的形式放回家,但回家后仍不断地被警察骚扰。
2016年11月8日上午8点,孙艳环被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找去谈话,他们让她在重新整理的材料上签字,逼迫她配合“10·28案”继续走所谓的程式。由于孙艳环拒绝配合,当即被送往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2017年7月14日,佳木斯市东风区检察院套用《刑法》300条,对孙艳环进行非法起诉。在起诉书送达的前一天,佳木斯公安局警察李忠义非法提审孙艳环要求其认罪,称可以给其取保或判缓刑。国保大队的杨海涛去提审时,以事先拟定好的证词,让孙艳环签字,被她拒绝。
孙艳环曾以“建三江案”当事人(王燕欣)的亲友走访相关部门,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因此成为当局重点监控迫害对象之一。
2015年10月28日,“建三江案”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属、亲朋好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法轮功学员的自述真相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为此,黑龙江省公安厅成立所谓“10·28专案组”。
据悉,下令要对孙艳环进行非法关押的是佳木斯市公安局“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支队副支队长、“10.28专案组” 主要责任人李忠义。#
责任编辑: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