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府(614—666年)寄居在蜀地的时候,唐代著名相术家袁天罡看到他,便大感惊奇,说:“这位少年郎君,将来的富贵必定会达到臣僚的极限,但寿命却不长久。”因而留他在自己家里住下来,还把自己的儿子托付给他,说:“我这孩子有当七品官的命相,希望您照看、提拔他。”李义府答应下来,然后又问袁天罡:自己的寿命究竟有多少年?袁天罡回答说:“您五十二岁以后,就不是我能够预知的了。”
后来,安抚使李大亮、侍中刘洎等人,连续不断地向朝廷推荐李义府。唐太宗李世民便召见了李义府,并要求他吟咏一首描写乌鸦的诗,李义府立即吟成,《咏乌》诗曰:
日里飏彩霞,
琴中伴夜啼。
上林如许树,
不借一枝栖。
诗的意思是:“乌鸦在朝阳下,浑身辉耀着云霞光彩,夜晚琴曲声里又可以听到《乌夜啼》。皇家上林苑囿中生长着这样茂密的树木,却不能借一条树枝让它栖息。”
唯才是用的唐太宗赞赏李义府的这首诗,说:“我将把整株树借给你,又岂只是一根树枝!”于是,就由门下省典仪的小官,破格提拔李义府担任监察御史。以后,李义府的职位和寿命,都被袁天罡的预言说中了。
这则“咏乌拜官”佳话,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唐太宗对诗歌的嗜好和对诗人的奖掖。实实在在,李义府这首即兴咏乌诗也写得颇不错。他借咏乌抒怀,委婉含蓄地表白了自己希望晋升的心意。诗中的乌鸦,实际上喻指着李义府自己。“日里飚朝彩”,使人联想到李义府沐浴着大唐皇家的温暖阳光,因为在古代,人们往往把帝王比作太阳。“琴中伴夜啼”句,由《乌夜啼》的琴曲生发出来;而乌鸦的夜啼,也就说明李义府对自己的屈居下僚,有所感怀了。“上林如许树,不借一枝栖”两句,是全诗的情感重心。“上林苑”本为秦汉时皇家苑囿,这里代指唐宫苑囿。两句诗紧密相连,意在言外。其内蕴的深意是:朝廷设有如此多的官位,却没有我李义府一席之地啊!如此诗意,唐太宗一听便心领神会了。
这种破格提拔,是否过于偏重了诗才呢?笔者以为并非如此。因为在唐太宗当面考核李义府的诗才之前,大臣李大亮、刘洎、马周等人都曾一再举荐李义府;同时,监察御史虽为中央御史台察院官员,权限不小,但品级也仅为正八品上,常作为低级官员的晋升职位。当面试试诗才,只能是提供一个粗略印象而已。至于后来李义府在高宗朝由于谄媚武则天而爬上宰相高位,堕落成奸臣,又因贪赃除名,流放而死,如此的发展,谁又能预料得到呢?
唐太宗这位文武大圣皇帝,在唐代诗坛实在具有奠基人的地位。明代胡震亨曾赞扬他有“首辟吟源”的大贡献。太宗登基后,励精图治,有始有终,使大唐王朝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国力强盛,史称“贞观之治”,这就为唐诗的繁荣,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在这个基础建设上,唐太宗特别强调全国政通人和的政治思想局面的形成。他一登基就诏令全国:“有隋御宇(隋王朝统治天下),政刻刑烦。上怀猜阻,下无和畅。致使朋友游好,庆吊不通;卿士联官,请问斯绝。自今以后,宜革前弊,庶上下交泰,品物咸通。布告天下,使知朕意。”
从此,唐代的官俗民风,为之一变,上下交融和畅的局面,逐渐形成。从太宗开始,唐代帝王大都心胸较为开阔。即如李白那样“戏万乘若僚友,视俦列如草芥”的傲狂,杜甫那样“纨袴不饿死,儒冠多误身”的激愤,白居易那样“宣城太守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的直讽,都没有受到责罚。相反,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平民百姓,都十分欣赏他们杰出的诗才。这种宽松的政治环境,无疑为唐诗题材内容的拓展和多种风格流派的形成,都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同时唐太宗自己也是一位出色的诗人。他在“万机之暇,游息艺文”,先后开设文学馆、弘文馆,招揽文学之士,经常吟咏唱和。他还特别注重科举诗赋取士制度的完善。在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太宗不禁高兴地说:“天下英雄都到我这里来了。”太宗又采取多种形式,延请“四方文学之士”,予以重奖,当时人称之为“登瀛州(神仙福地)”。这些措施就使诗人们赢得了社会的荣誉和尊重。
在诗风上,唐太宗虽然还未能完全摆脱齐梁的艳丽旧习,但也努力提倡诗风的“雅正”。《帝京篇序》中就主张“用咸英之曲,变烂漫之音”(相传《咸池》是黄帝的乐曲,《六英》是帝喾的乐曲,“咸英之曲”即古雅纯正的诗歌)。
一次,太宗写了一首宫体诗,要虞世南唱和。虞世南拒绝说:“圣上诗篇虽然写得工巧,体制却不雅正。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我担心这诗传出去,天下风靡仿效。因此我不敢接受您的命令。”太宗欣然接受并赏赐给虞世南绢帛五十匹。虞世南逝世,太宗特意作了一首雅正的诗歌,叙说古代兴废存亡的历史教训,还叹息说:“钟子期死,伯牙不复弹琴;我这首诗将给谁欣赏呢!”最后,他命令起居郎褚遂良拿着这首诗,到虞世南灵位前烧化了。这个故事不但说明唐太宗主张诗风雅正,而且也说明他勇于听取臣下的意见,不断端正自己的诗风。
唐太宗对诗歌的爱好,以及他所采取的一系列提倡诗歌、优待诗人的得力措施,一直影响着以后的帝王们,影响着唐代诗歌的普及、繁荣。这也真是“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了。
(咏乌拜官事据唐代刘肃《大唐新语》卷七、《唐摭言》、《唐诗纪事》、《太平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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