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国风.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注释:
1.击鼓其镗,踊跃用兵:镗,《康熙字典》:“音汤。【说文】钟鼓之声。【诗.邶风】击鼓其镗。【传】镗然,击鼓声也。”踊跃,音勇悦;形容军威振奋貌。用兵,古代的经学家有两种释义,笔者认为两种均可取。第一,使用兵器(“兵”指兵器);第二,指治兵、出兵作战。这两句的大意是:擂鼓声声壮军威,官兵手执兵器准备上战场。
2.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土,土功;指治水或大兴土木、建造宫殿等工程。《尚书.虞夏书.皋陶谟》:“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1]”国,国都;指当时卫国的国都,今河南省淇县一带。城,筑城。漕,漕邑、漕城;今河南省滑县一带。“土”与“城”都是名词当动词用。这两句的大意是:(诸侯)州吁发动大规模徭役在国都大兴土木,又在漕邑筑城墙,而我却被征兵随着军队南行。
本诗的首章四句有很多内涵,而且与周礼的相关规定是对应的,笔者将在赏析中解释;“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其中有一个言外之意是说:别人都在国内劳役,而我却要随着军队去打仗,打仗可是会死人的。
3.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从,跟从。孙子仲,公孙文仲,卫国的大夫官,字“子仲”。平,和、和好、联合;《左传.僖公十二年》:“平戎于王(让戎人与周襄王和好)。”这两句的大意是:部队跟随公孙文仲大夫出征,又与陈国及宋国的军队会合(实际是先到宋国再到陈国,因为写诗押韵的关系,所以把陈国放前面了。)周制,中大夫可带一个师的兵力,《周礼.夏官司马.叙官》:“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
据笔者考证,卫国的军队与陈国、宋国、蔡国约好,在陈国的宛丘一带(今河南淮阳县)会合,联军从那一带攻入郑国,进攻的路线刚好到达郑国国都(现今河南新郑市)的东门。《左传.隐公四年》:“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4.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忧心有忡”即“忧心忡忡”。这两句大意是:(东门之战后)公孙文仲大夫还不让我们回国,我们心里都很担忧。
言外之意:东门之战无功而返,因为联军无统一指挥,哪一国都不想率先攻城,结果围了五天,因为给养不足,联军灰溜溜的返回陈国。但公孙文仲大夫还让我们卫国的军队驻扎在陈国,不让我们回卫国。因为想家,而且又不知道还要不要打仗,所以军队的士兵都忧心忡忡。
5.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爰,音袁;两个“爰”既是语气助词,又有“更换、改变”(居处)的意思。《尚书.盘庚上》:“我王来,既爰宅于兹(既然迁徙到此处建住宅),重我民,无尽刘。”“居处”是个词组,也可以分开来用。丧,丢失。下,本诗指树林的那一端。《说文》:“下,底也。”“于林之下”本意是“树林的底下”意即“树林的那一端。”古代行军时,有“遇林莫入”的说法,一般情况下都是绕过树林行军。
这四句的大意是:(回到陈国联军的原先驻扎地)因为我们(卫国军队)的驻扎地被换来换去的,结果在换驻地时我把马匹弄丢了。我找了很久,终于在树林的那一头找到了。
本诗的第三章是为了呼应上一章的“忧心有忡”,因为驻扎地被改来改去的,而我又忧心忡忡,所以在换驻地过程中什么时候丢的马匹都不清楚。
6.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契,音器;本意指符契,因符契相合为正确状态,“契”在本诗中指“合、契合”。阔,本意为疏远;本诗指离、分离。《说文》:“阔,疏也。”说,本意为谈说;《说文》:“说,释也,一曰谈说。”因为古人的观念中,人说话要讲信用,即“言而有信”。所以“成说”意即“成其誓约或约定”;朱熹《诗经集传》:“成说,谓成其约誓之言。”
这两句的大意是:战场上无论生死,我们都不离不弃;我与你们在此约定了。(周制,军队五人为一伍,这是同伍的士兵在上战场前的立下的誓约,大家要相互扶持,同生共死。)
7.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偕老,同生死。在古汉语中,“老”可以表示“死”的意思,又可以表示“活很长时间”的意思;因此,“老”在本诗中是一字多义,代表了生与死。所以“偕老”即“同生死”。
这两句诗的意思,孔颖达《毛诗正义》的释义很接近当时的情况:“正义曰:〈大司马〉云:‘五人为伍。’谓与其伍中之人约束也。军法有两、卒、师、旅,其约亦可相及,独言伍者,以执手相约,必与亲近,故昭二十一年《左传》曰:‘不死伍乘,军之大刑也。’是同伍相救,故举以言之。”这是说《周礼.大司马》有规定“五人为伍”,这是古代军队中的最小单位。这五人在战场上排兵布阵时在一起,平时驻扎时也在一起,所以这五人最亲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指同伍的五位士兵在大战要来临之前,大家执手相约立下誓言,在战场上要相互扶持,并同生共死。
8.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于嗟,感叹词。阔,疏远、逃离;《说文》:“阔,疏也。”洵,音寻;音义通“恂”,诚实,诚信。《说文》:“恂,信心也。”这四句的大意是:(指同伍的士兵)你为什么逃离战场啊!还让不让我活了啊!天哪!你们为什么不讲诚信啊!我也不讲信用了。(“不我信兮”词意顺序为“我不信兮”。)
这一章的言外之意是说,战斗打响了,由于卫国的军队士兵军心涣散,与郑国的军队一触即溃,同伍的士兵在生死关头根本就不记得战前的约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逃跑的时候还要互相责备,“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意即“是你们先不讲信用逃跑的,所以我也不讲信用了,我也逃跑了。”
赏析:〈击鼓〉这首诗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这件事情孔子的《春秋》中有记载,《春秋三传》也有较详细的记载。
公元前733年(卫桓公二年),因为同父异母的弟弟州吁在国内骄奢淫逸,卫桓公罢黜了他,州吁逃到了国外不敢回国。公元前719年春二月(卫桓公十六年),姬州吁带了一些卫国的浪人,从国外潜回卫国,策划并杀害了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卫桓公(姬完),并自立为君。
笔者考证发现,州吁之所以在十几年后敢回国杀兄篡位,是因为卫庄姜去世了,而卫桓公在服丧期间。卫桓公既不是卫庄姜亲生,也不是卫庄公再娶的二夫人厉妫所生,而是厉妫陪嫁的妹妹戴妫所生,但卫桓公却是卫庄姜从小培养大的,因为其生母戴妫很早就过世了。卫桓公是个孝子,他事卫庄姜至孝。卫庄姜去世后依礼与卫庄公合葬,卫桓公就在父母亲的墓地旁边结了个草庐,只要国都中没有大事需要处理,卫桓公都在草庐中守丧(必须守三年丧)。而州吁正是利用了这个机会袭杀了卫桓公。也还好当晚卫桓公的另一个同父异母弟弟姬晋(公子晋[2])没在,不然连姬晋(卫宣公)也要被杀。(第二天消息传出后,姬晋被人护送到刑国避难。)
州吁杀兄篡位后,卫国经历了近两个月的内乱,以前一些受桓公重用的官员纷纷辞职,而州吁也拉拢了一些原来不太受重用的官员,才勉强坐上国君的位置。卫国人也很无奈,卫国不想被其他诸侯国吞并,不能一日无君,也不能随便找一个人来做国君。公子晋又在国外避难不敢回国,所以只能由州吁上位。此时如果卫庄姜还在世,州吁即使能在野外杀得了卫桓公,也过不了卫庄姜这一关,因为卫国人非常尊敬卫庄姜,特地写了〈硕人〉的诗篇赞美她,国都的内城宫殿有常规军队保护她。而且齐僖公也不会看着自己的亲姐姐被小辈欺负不管。或者卫桓公是卫庄姜亲生的儿子,他如果被杀,齐僖公一样会替自己的外甥报仇。因为卫国内乱的时候,连郕国这么小的国家都敢派兵来卫国打秋风[3],而齐国却没动静,这就印证了中国的一句俗话:人在情在,人走茶凉。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为什么都喜欢跟鲁国和齐国等大国联姻呢?一个是为了攻守同盟。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大国国君的嫡生女儿,她们都继承了一整套非常完善的培养子女的方法,各位读者可以参考〈绿衣〉这首诗篇的赏析。而卫庄公之所以让卫庄姜把姬完(卫桓公)当亲生儿子培养,就是因为卫庄姜是齐国国君的嫡长女,她有完整的周礼方面的传承。
州吁因为是卫庄公的宠妾所生,从小没有得到正统的培养,后来又在国外流亡多年,所以他不懂得如何治国,他执政之后所做的大事,基本上都是跟周礼的规定相违背的。而这首诗也是孔子用当时卫国的士兵口气写的。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擂鼓声声壮军威,官兵手执兵器准备上战场。州吁之前已经发动大规模徭役在国都大兴土木,又在漕邑筑城墙,而我却被征兵随着军队南行。
据《左传》记载[4],州吁篡位后,他急于想得到周边国家的认可,又想得到卫国人的承认。就借口卫国之前的国君跟郑国有仇怨,要跟郑国打仗;州吁想打个大胜仗,这样可以得到周边诸侯国及卫国老百姓的认可。因此州吁派人去跟陈、宋、蔡三国关说,许诺由卫国出钱及出粮,四国一起讨伐郑国。孔子在《春秋.隐公四年》中特地说出了此事件的月份:“夏,(鲁隐公)公及宋公遇于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而《左传》则有更详细的记载。
州吁在夏历的春二月时杀害了兄长篡位,经过一个多月的卫国内乱,刚坐上国君位置,州吁就在卫国发动大规模徭役,在国都大兴土木,又在漕邑筑城墙(土国城漕)。并开始在国内征兵,准备与宋国、陈国、蔡国的军队一起讨伐郑国。诗中的“我独南行”是讲孟夏这个月,而出兵的时候已经到了四月末了。
根据周礼的规定,这个月不管是“踊跃用兵”还是“土国城漕”都是违背天时的做法。《礼记.月令》:“(孟夏)是月也,继长增高,毋有坏堕,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这几句话的大意是:从孟夏开始的这个月,庄稼及草木正在茁壮增高,不要使它们有所毁坏。不要大兴土木,不要征发大规模的百姓,不要砍伐大树。
“土”即“土功(大兴土木)”,“城”即“筑城墙”,都须要征发大规模的徭役,还有盖房子等都须要砍伐大树。“踊跃用兵”更是须要征用很多青壮年百姓。
我们将本诗的第一章四句与《礼记》的相关规定一对照,就会发现,没有经过诸侯夫人从小正统培养的州吁做了一件多么傻的事啊,简直是跟周礼的规定对着干。孟夏四月,天子及诸侯国君要做什么事,官员及老百姓要做什么事,《礼记》中有详细的规定。
还不止这些,四月末五月初,从卫国国都出发,经过宋国再到陈国的宛丘一带(今河南淮阳县)会合;四国联军从那一带攻入郑国,并包围了郑国国都的外城东门,此时已经到了季夏的六月初。而《礼记.月令》对这个月也有相关的规定:“(季夏六月)不可以兴土功,不可以合诸侯,不可以起兵动众,毋举大事,以摇养气。”这段话的大意是:六月,不可以大兴土木,诸侯国不可以合纵会盟,不可以起兵动众,不要发起大规模徭役,以至于动摇了天地间的生养之气。
《礼记》还特地说明了原因[5]:不要过早地用征发之令惊扰民众,以至于妨害土神的工作。这个月雨水充沛(五月份必须向上天祈雨才有),土神将于此时成就农事,如果发动大规模的徭役就会遭到天灾(根据原文翻译)。
夏季是最忙的时候,一年想要有个好年景,夏天要做很多事情。州吁自己不懂得治国,没有一点儿王者风范,就想兵争天下,结果不仅害了卫国的老百姓(家乡的田地无人照料),还拖了其他三国的人下水,让这三个国家也劳师动众,全国的粮食收成都受影响。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最重要的是“天时、地利、人和”,失去了“天时”及“地利(四国联军客场作战)”,此战不用打就是输的。所以《左传.隐公四年》记载此战:“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古代打仗,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四国联军的粮草全部由卫国人在战前就承诺提供的。这场战争,卫国付出这么多,还影响了本国庄稼的生长,结果连一根毛都没有捞着,四国联军灰溜溜地返回陈国驻扎。
笔者用这么多的篇幅讲解第一章,就是想说,本诗的作者在第一章中通过一个正史中记载的真实故事告诉古代的读书人,打仗的要素,天时及地利都非常重要。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部队跟随公孙文仲大夫出征,又与陈国及宋国的军队会合;(东门之战后)公孙文仲大夫还不让我们回国,我们心里都很担忧。
这一章的前两句讲的是卫国军队客场作战的不利因素,而后两句就开始讲战争三要素中的“人和”了,人和也就是战前的士气。四国联军的指挥官均不甘心东门之战的无功而返,所以派人去鲁国请求援助。而公孙文仲大夫本来答应士兵们打完仗就可以回国的,但现在说话不算数,因此遭到卫国军队官兵的埋怨,士兵们也忧心忡忡,因为家乡庄稼的收成今年肯定不好。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回到陈国联军的原先驻扎地)因为我们(卫国军队)的驻扎地被换来换去的,结果在换驻地时我把马匹弄丢了。我找了很久,才在树林的那一头找到了。
这一章还是在讲卫国军队士兵的士气低落,换驻地时牵着马匹,马匹上还驮着行李等物品,由于心不在焉,居然连马匹丢失了都不知道。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战场上生死离合,我们大家现在执手相约:战斗时要同生共死,谨以此为誓。(这一章的诗意顺序应该是: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与子成说。)
据《左传.隐公四年》记载,季夏六月,陈、蔡、宋、卫四国联合伐郑。东门之战围攻五日无功而返后。四国联军并没有解散,而是由宋国宋殇公出面,派使者去鲁国请求出兵援助,但鲁隐公不同意出兵。宋国使者又找鲁国的大夫羽父关说,羽父向鲁隐公再三请求,才得以带了一个师的兵力代表鲁国出战(周制,一个师的兵力为二千五百人)。羽父(鲁国贵族,姬姓,名翚[挥],字羽父)为鲁隐公的近臣,鲁国又是当时的大国,所以此次联军的总指挥为羽父。由于此战的发起国为卫国,所以羽父及其他诸侯国的指挥官都要求让卫国军队打前锋,而这一次郑国也表明了要迎战,不再坚守不出;卫国的士兵本来就军心不稳,大家都在埋怨公孙文仲大夫“不我以归”;不仅是“忧心有忡”,而且还“爰丧其马”。卫国的士兵听到要他们打前锋的消息后,就发生了战前士兵相约要互相照应,生死与共的事情。
其实,这恰恰说明了卫国军队士气低迷到了极点。因为周礼中规定,打仗时同伍的士兵必须同生共死,打败仗时,同伍的士兵要么都战死,要么都逃回来。如果只有一两人逃回来,那么逃回来的人要被重刑伺候,基本上是死路一条。《左传.昭公二十一年》:“不死伍乘,军之大刑也。”这是说同一辆战车上的士兵及同伍的步兵,要死就一起死,绝对不能单独逃命,不然回来就是被军中的大刑伺候,可能比死了还难受。
很多古代的战斗阵形,是以伍(五位士兵)为基础单位构成的,战斗激烈的时候,同伍的士兵只要有一个逃跑,就像自行车掉链子一样,那会让其余四位战友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同伍的士兵即使是第一次参加战争,入伍时也要在百夫长的带领下进行小规模的基础战阵演练,个体士兵只要掌握同伍中的基础站位、协调刺击、协调抵挡等动作即可;伍长会看、听千夫长的命令并协调同伍士兵作战。不然的话,在冷兵器时代,一盘散沙的队伍人数即使多出几倍,与形成阵形的军队打仗也只有送死的份。
卫国的这支军队,不是一形成建制就上战场,而是经过了一个多月的长途行军,经过了东门之战的洗礼(虽然那一次没有真正打起来),到了秋季又再次上战场,而且此次是五个国家打一个郑国。基本的战争规则已经很清楚了。所以,同伍中的士兵在战前还要互相“执子之手”发誓要“与子偕老”,这是相互不信任的表现。
古代的道德高尚之士,惜言如金,不说话则已,说出的话就是算数的(一言九鼎),不需要发誓,也不会随便发誓。同伍的士兵,如果士气高涨,从对方的眼神及表情中都能看出必胜的信念或视死如归的刚毅,更不须要战前发誓。何况还有军令及军法在那呢!
本诗从第二章开始就在讲卫国士兵们心态的变化,及士兵的士气如何低落。而士气的低迷就造成了第五章结果。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指同伍的士兵)你为什么逃离战场啊!还让不让我活了啊!天哪!你们为什么不讲诚信啊!我也不讲信用了。
这是讲战斗打响后(东门外平原上),卫国的军队跟郑国的军队先打起来。由于郑国军队有祭足、原繁、泄驾这三位春秋初期的名将指挥,所以卫国军队没坚持多久,就兵败如山倒,士兵们哪还记得战前的誓约,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纷纷丢弃武器逃跑。孔颖达《毛诗正义》评论曰:“然则以州吁恃兵安忍(倚仗武力且对百姓安于残忍),故众叛亲离,由是军士弃其约(誓约),散而相远(指四散逃命),是以在军之人(还在战场上的人)伤其不相救活也。”而《左传.隐公四年》作者引用鲁国大臣众仲的评论说:“阻兵无众(倚仗武力却没有老百姓的支持),安忍无亲(对百姓安于残忍[指随便征发徭役及发动战争]则没有归附之人),众叛亲离,难以济矣。夫兵犹火也(不正义的战争就如同火),弗戢(不予以制止或扑灭),将自焚也(将会焚烧到自己)。”
卫国军队溃败后,如果不是陈、宋、蔡、鲁四国联军的大部队压上来抵挡住郑军的攻势,卫军有可能全军覆没。即使这样,联军也只是击退了郑国的步兵,在战车的对攻方面还略逊一筹。郑国军队收兵退回城里后,联军的几个指挥官一合计,攻城就不用想了,再打下去,被郑国的军队抄了后路,有可能全部都留在了郑国。因为郑国在当时算大国,依周制有三军(每军一万二千五百人),国都至虎牢关一带有两个军的兵力。而在鄢陵城一带还有一个军,由郑国的名将曼伯、子元指挥,随时都有可能抄了联军的后路或破坏联军的给养路线。
由于诸侯国国君的籍田都在东郊,有一百亩。当时刚好是秋收的时节,所以联军就把这一百亩的禾收割了,各自撤兵回国。而卫国军队由于之前就溃不成军,收割稻田的事情都没份参加;不仅死了很多人,还没捞到一点好处。其余四国联军虽然抢了点稻谷回国,可是与其劳师动众、损兵折将相比,这点好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6]。
卫国的州吁也因此更加得不到卫国人的认可及支持,此战惨败的一个多月后,他就被原卫国的上卿石碏设计杀了。
结语:〈击鼓〉这首诗通过讲述鲁、卫、宋、陈、蔡五国联军两次(第一次只有四国)伐郑的故事,说明了战争中“天时、地利、人和”的重要性。鲁国的卿大夫官羽父在指挥联军的第二次战役时,在天时对等,地利缺失(客场作战)的先决条件下,用土气最差的卫国军队打前锋,是非常愚蠢的决策。因为卫国军队一溃败,四国联军士气也受影响,郑国军队士气高涨,此消彼长,联军不损兵折将才怪呢。
因此,孔子在《春秋》中特地给此战的总指挥羽父起了个外号为“野鸡大帅[7]”;现代人给一些无资质、误人子弟的大学起名为“野鸡大学”,可能就是从孔子那学来的吧。
[附注1] 《尚书.虞夏书.皋陶谟》:“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这是大禹的自述。讲大禹治水的时候,曾经三过家门而不入。第一次大禹经过家门时,听到长子夏启的哭声,他才知道自己有儿子了。“予弗子”意即“我都没时间进家里给儿子起名字”。古代凡嫡长子出生时,必须父亲给儿子起名字,而且有专门的一套礼仪。“惟荒度土功”意即“由于当时治水工程等事项在关键时候”;“荒度”即“加大治水力度”。
[附注2]周朝时期,与诸侯国国君同姓的贵族子弟尊称为“公子”。“公子”意即“公侯的儿子”,还有一些上卿的嫡子也称为“公子”。卫庄公有三个儿子,其名字分别为“完”、“州吁”、“晋”,都不是嫡生。登基之前史书一般都称其为“公子完”、“公子晋”,如果登基才改称呼。州吁由于是地位最低的小妾所生,又杀兄篡位,所以《左传》及《史记》的作者都不称其为“公子州吁”,而是直呼其名。
[附注3]《左传.隐公五年》:“卫之乱也(卫国内乱时),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这是讲卫宣公姬晋上位后,马上派兵到郕国报仇。
[附注4]《左传.隐公四年》: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附注5]《礼记.月令》:“毋发令而待,以妨神农之事也。水潦盛昌,神农将持功,举大事则有天殃。”
[附注6]《左传.隐公四年》:“(秋)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除卫国外,四国联军即使平分,各得二十五亩稻田的收成。还不够每一支军队出来这一趟的粮草呢!
[附注7]孔子《春秋》:“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翚”虽然是羽父的名,但孔子却不依惯例在前面加上“公子”二字,那么“翚”的本意即为“野鸡”。因此《左传.隐公四年》作者特地给孔子的这段话做了说明:“故书曰‘翚帅师(野鸡大帅带一个师的兵力)’,疾之也(讽刺羽父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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