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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读 保经保代违规罚款下限调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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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6年05月24日讯】(中央社台北24日电)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保险法部分条文,将现行保险代理人、经纪人或公证人违反管理规则的处罚下限,从最低新台币60万元降为10万元,但上限仍维持300万元。

国民党立委曾铭宗提案指出,有鉴于现行保险法第167条之2及第167条之3,对于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的罚则过重,没有考量这些公司的资本额、营业额较保险公司有显着差异。

他说,且保险法对于保险经纪人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有违反公司内稽、内控制度时,没有限期改正的空间,径行裁处高额罚锾,恐怕不符比例原则,所以提出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曾铭宗受访时说,保经、保代被处以罚锾金额可能接近资本额,并不合理,同时也常接到业者一再反映,因此提案修法,预估修法通过后,影响的从业人员约10多万人。

金管会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初审时表示,考量保险代理人、经纪人或公证人营业规模普遍较小,违失态样多为招揽程序及行政作业面缺失,且金管会对相关问题已持续强化监理,因此支持调降罚锾的修正提案。

不过,考量保险辅助人业者规模有别,民国103年(2014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公司有284家,占整体辅助人家数(730家)比重约为39%,500万元至1亿元公司有360家,占整体辅助人家数比重约为49%,1亿元以上公司有86家,占整体辅助人家数比重约为12%,为建全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及达到有效监理,并参酌其他金融业别之衡平性,金管会建议调降的裁罚额度可酌作调整。

全案初审时修正通过条文,将现行保险代理人、经纪人或公证人违反管理规则的处罚下限,从最低新台币60万元降为10万元,但上限仍维持300万元;而保险代理人、经纪人或公证人未建立或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稽核制度、招揽处理制度或程序者,应限期改正,或并处1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曾铭宗在三读后发言表示,相关修法回应业者需要,也符合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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