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以及统一后的秦朝非常重视治吏。为了加强吏治,秦法对官吏的选任、官吏的职责、官吏的考核以及官吏的奖惩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做官需要德行高
什么样的人可以做官?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为吏之道》有着详尽的阐述,具体要求是:
●要清白正直,慎重严谨如一,思想上没有私心,赏功罚过得当。即“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私,微密纤蔡,安静毋苛,审当赏罚。”
●要待人和气,与人相处诚挚讲信义,要善于听不同的意见。即“严刚毋暴,廉而毋刖,毋复期胜,毋以忿怒决。宽容忠信,和平毋怨,悔过勿重。慈下勿陵,敬上勿犯,听谏勿塞”。
●要勤于政事,摒弃私欲杂念,多多反思自己,即“审知民能,善度民力,劳以率之,正以矫之。反赦其身,止欲去愿”。
●要尊敬贤能善待俊杰,无论在野为民还是在朝为官都始终如一,即“尊贤养孽,原野如廷”。
●要能刚柔相济,仁义忍让,这样蛮横无理的人也对你无可奈何,即“乐能哀,智能愚,壮能衰,勇能屈,刚能柔,仁能忍,强良不得”。
●要审慎对待耳闻目睹口言之事,听说十遍不如亲自去看一看,即“审耳目口,十耳当一目”。
●要戒除安逸享乐的念头,要忠诚,不为贪图富贵做官,要正行修身,即“安乐必戒”,“以忠为干”,“欲富太甚,贫不可得;欲贵太甚,贱不可得。毋喜富,毋恶贫,正行修身,祸去福存”。
除了这些要求,做官吏还有五大善行,即“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如果这五件事都能做到,那就会得到朝廷的褒奖和百姓的拥戴。
做官吏要避免五大过失,即“夸以迣(lì),贵以泰,擅裚(jì)割,犯上弗知害,贱士而贵货贝”,大意是避免“过度骄奢淫逸,腐化挥霍;因富贵而骄傲自得,不可一世;独断专行,擅自做主;顶撞冒犯上司,不管后果与危害;藐视贤才,看重并捞取钱财”。
还要避免的五大过失是“见民倨傲,不安其朝,居官善取,受令不偻,安家室忘官府”,意思是“看到百姓便傲慢起来;身在朝廷心里不平衡;任职期间特别能谋取地位、名誉和钱财;不听命令自行其事;心里只想着损公济私”。
还有五大过失也要避免“不察所亲则怨数至;不知所使则以权衡求利;兴事不当则民指;善言惰行,则士毋所比;非上,身及于死”,大意是“对所亲近的人袒护而不加以认真考察,就会造成种种怨恨;对所使唤的部下不了解,就会造成他们以权谋取私利的机会;兴办的事情不合乎国情民意,这将造成百姓不感兴趣,对法令、指示不重视;只会花言巧语就是不办正事,造成贤才不来和你亲近;非议上司,造成自身伤害甚至杀身之祸”。
因此,做官者要“戒之戒之,财不可归”,“谨之谨之,谋不可遗”,“慎之慎之,言不可追”,“綦(jì,注:禁忌)之綦之,食不可偿”。做官为吏者若能审慎地照此行事,那就能胜任官职治理好一方,立下的志向能够完全实现,为君主者(为上司)仁德贤明,为臣子者(为下级者)恭敬服从。君主温和宽容,臣子仁义忠诚,父亲仁慈和蔼,儿子孝顺恭敬,这是为政的根本。君主仁德贤明,臣子恭敬服从,这是治理的关键。
上述所列表明秦朝对官吏的要求无疑是重在道德标准,而其中的宽仁、忠信、恭敬等与儒家提倡的“仁义礼智信”相契合,“刚柔相济”等与道家思想相契合,这显然颠覆了后人误以为的秦朝重“法”轻“仁义”的治国理政的认知。应该说,秦朝的治国理念中不单单有法家思想,还包含有儒家、道家等其它思想,只要是有利于百姓和国家的,就为其所用。
如何做好官?
似乎是还嫌上述要求不够明确,《为吏之道》还不嫌麻烦详细列出了官员们如何可以做个好官:
●要除害兴利,对百姓仁慈恩爱,不加罪于无辜者,也不加罪于可以赦免者。要救济孤寡贫穷百姓,扶助老弱病残民众,徭役均摊而赏罚分明,严厉打击凶悍残暴的恶人,鼓励人们垦田自足,征收赋税适当而有限度,城墙官府按时修缮,关卡门户牢牢把守,交通要道要畅通,信息按规定准时传送,公事随时就办不拖延,不要轻易借债,道路桥梁时常维修,粮仓高墙保护好以应付紧急情况,灌溉沟渠疏通,保管好犀角象牙一类珍宝,皮革一类包装物要防止虫蛀,刻有标识的文书之类妥善保存。
●管好公家的粮仓,兵器铠甲齐备,城墙城楼要坚固,兵器铠甲要齐备,官印封泥要放好,时刻提防水火和盗贼,钱财之类要看轻,人口增长是大事要看重,犯人服役期满就释放,手艺人按照规定去使用,老弱病残者应特别照顾,缺衣少食者应格外加以抚恤,对百姓有恩惠而不贪财,房屋破楼及时修理,苑囿池塘时常清理,牲畜放牧饲养不放松,工作之余习文弄墨不间断。
●要做到遇事不懈怠,待人不骄横傲慢,对百姓不阻挠为难,应改变民间不良习俗,自身有过错及时纠正,做事要看农时,既不缓令急征,也不贪赃枉法,既不贪污钱财,也不图谋私利。
●起居要像斋戒一样庄重严肃,说出话来要像盟誓一样诚信恪守,出入应当谦恭有礼,不要丢掉应遵循的准则。言论行为当如明亮的光辉。
●所推行的措施是老百姓喜爱的,要用恩惠来得到民心,以宽和治理一方,严格要求而不轻易治罪。和百姓一道按约定期限办事,如同车前导从的骑士步履稳健,不能使百姓有恐惧心理。办事快捷但诚惶诚恐只怕出错,举措简洁而不鄙俗。
●勤于政事就能有政绩,做事就能如期完成。治理好而有政绩一定要敬重并信赖老百姓,施政有方平息他们的怨言,只要社会安定了其实很好管理(百姓就会服从);了解百姓疾苦,倾听他们陈述,及时对错误和不当之处加以纠正;审时度势,推行善政,兴办善举。看看百姓的劳作,明白了(民与官)就像车轮与车厢的密切关系。
●大凡做官为吏者处理政事,敢于坚持准则底线。要处处以身作则,只有这样百姓才会照着做而且和楷模一样。如果楷模本身就不端正,那么民心也会随之转移并且难以与官府亲近同心。
秦朝选择这样忠信敬上、廉洁奉公、宽厚平和、严格执法、勤于政务的官员掌管国家公器,又如何能有暴政?这也就难怪秦始皇灭六国时没有屠城,也没有杀过什么功臣,《史记‧酷吏列传》中也没有一个秦朝官员入选。由此观之,后世对秦朝“暴政”的误解何其深也。
选任官吏方式
秦朝如何可以选出德行高、有才能的官员?史载,秦朝采用察举制、征召制和任子制来选拔官员。察举制度,即由朝廷或主管官员进行考察的一种由下而上的举荐人才的为官方式。为了保证所推荐之人确实是德才兼备的,秦朝规定了“保任连坐制”,即推荐人对被推荐之人的不胜任和犯罪要负连带责任。如范雎曾为秦昭王丞相,他推荐的将军郑平安率军伐赵时,兵败投降,范雎也受到追究,被免去了相职。
征召制指的是朝廷对各地有名望的人士采取的自上而下的征召方式到官府为官。任子制又称“葆子”,指的是一定级别的官吏可以保举自己的子弟为官,云梦秦简中多次出现“葆子”。
应该说,这样的制度,尽最大可能保证了选拔出来的官吏的质量,同时使权力在手的官员不敢乱为,不敢不为。
官吏的考核
秦法对官吏的爵制、禄秩、任免、调动、考核、奖惩等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分为定期的地方对中央的上计制度和对诸曹官吏结合具体执掌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两种。
按照考核结果,给予官员奖赏或惩罚。云梦睡虎地秦简中,至少有28种律令涉及官吏治理:《置吏律》《除吏律》《除弟子律》对官吏的任、免、补,以及任吏不审或违令、官吏不称职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其它如《田律》《仓律》《工人程》《工律》也明确规定了对相关部门官吏的履职要求。
官吏的惩治
秦法同样规定了如何对官吏的不法行为进行惩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秦律规定,凡不履行职责义务的官吏,都要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训诫斥责、罚金、免去职务以及永不叙用。而官吏在执行公务时,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除承担相应的刑事和行政责任外,还要负责民事赔偿。
此外,秦始皇时期还继承了西周时的御史之名,但将其从掌管文书的职务变成了纠察百官的最高监察官吏。秦代的中央监察机关为御史台,御史大夫为御史之长,全面掌握群臣奏章和下达皇帝诏令,并监察文武百官。秦在地方还设有监御史,这是由中央派往地方的官吏,其主要职责是对所在郡的官吏进行监督并参与治理刑狱。可以说,秦代开创了中国官员监察制度的先河,并为后世的历朝所承袭,影响深远。
从秦朝重视吏治的一系列做法看,秦国的强盛、秦始皇能够统一、秦朝能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都绝非偶然。国运虽短的秦朝和伟大的秦始皇,给后世留下了太多珍贵的财富,而我们却对其知之还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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