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6年04月06日讯】(中央社台北6日电)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总统当选人就重大政策、预算,得拟具书面意见送交接小组协商。若经立法院会决议者,中央行政机关应即依其决议办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初审通过“总统交接条例草案”,总计11个条文,会议主席、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裁示,全案不需经由朝野协商,提报下次会议处理。他会后受访表示,最快4月中旬可望完成立法,但若国民党团有意见,要求交付协商,可能要到520前后才能处理。
草案规定,总统交接条例草案,主管机关为中央选举委员会;总统、副总统当选人自中央选举委员会依法公告当选之日起,得成立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办公室,办理就职前的准备事项。
草案明定,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办公室的办公事务费用,由主管机关编列预算支应;办公事务费用的编列标准,由主管机关定之。
会中争执最久的条文就是第9条,原内容为“总统当选人就重大争议政策、预算,得拟具书面意见送第四条所定交接小组,并由交接小组协商之。若经立法院院会决议者,中央行政机关应立即暂停执行该有争议性重大政策或预算”。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认为,这是“总统当选人扩权条款”有违宪之虞,不能加;后来民进党团同意将条文改为“总统当选人就重大政策、预算,得拟具书面意见送第四条所定交接小组,并由交接小组协商之。若经立法院院会决议者,中央行政机关应即依其决议办理”。
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说,第九条第二项是说明总统与总统当选人若有意见不同时怎么处理?国民党团认为应照宪法规定处理,不应该有意见就找立法院背书、裁决,用立法院裁决现任总统与总统当选人本身的争议,本身更有争议,应回归宪法交给全民判断与公决。
林为洲说,立法院院会处理总统交接条例草案时,将提出政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