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6年12月15日讯】电动车免征货物税明年1月底将落日,行政院会今天通过货物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延长免税期限5年,至民国110年12月31日。
财政部表示,依据货物税条例,自100年1月28日起,3年内购买完全以电能为动力的电动车辆并完成登记者,免征该等车辆应征的货物税。第一阶段期限届满后,经行政院核定延长至106年1月27日。
财政部指出,经济部规划持续推动“智慧电动车辆发展策略与行动方案”,考量国内电动车辆开发期程及量产初期以租税减免扶植相关产业发展的必要,建议延长免征货物税年限5年至110年12月31日。藉由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能电动车辆,达到发展电动车产业及节能减碳等政策目标,因此拟具货物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转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