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6年01月09日讯】台湾艺人周杰伦2015年6月被“北京人和书画院”骂“汉奸”,对此恶意诽谤行为,周杰伦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赔偿人民币60万元(人民币,下同),此案于1月7日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因被告缺席审理,该案庭审半小时结束,将择日宣判。
周杰伦在2015年6月4日发现,“北京人和书画院”在自设的微信账号“微秀生活”中,贴出一篇题为《打倒日本汉奸周杰伦,他是卖国贼:下十八层地狱吧,天会收你的》的文章,内文更出现“日本汉奸”“卖国贼”“下十八层地狱”“贼眉鼠眼”等一些恶毒词语。
周杰伦认为,整篇文章充斥恶意中伤和侮辱,“全篇荒诞不羁,公然捏造事实丑化周杰伦的人格”。周杰伦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微信公众号的开办主体“北京人和书画院”诉至法院,并要求“北京人和书画院”删除诋毁、侮辱他的不实讯息,在公共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精神损失10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于1月7日开庭,但被告微信公众号的开办方“北京人和书画院”当天无人到庭应诉,周杰伦本人也未出席庭审。法官当庭宣布,由于被告未到庭,法院不再主持调解。周杰伦的代理律师依然坚持诉讼请求。此案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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