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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二次金改案 瑞士汇还2亿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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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4日报导】(中央社台北4日电)最高检察署今天表示,前总统陈水扁被控二次金改案(元大并复华部分),收到瑞士返还不法所得约新台币2亿894万元。

最高检指出,有关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等人所涉二次金改贪污洗钱案件,其中陈水扁、吴淑珍所涉元大并复华之贪污部分,业经最高法院于民国101年12月20日判决确定,判处陈水扁有期徒刑10年,并科罚金1亿元,吴淑珍有期徒刑8年,并科罚金8000万元,其中关于元大并复华之不法所得2亿元应予以没收。

由于本案于侦办之初,最高检特别侦查组即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请求冻结本案流向瑞士的不法所得,经瑞士司法部协助冻结陈致中、黄睿靓所掌控设于瑞士威格林银行(Wegelin and Co. Private Bankers)之Avallo、Bravo账户下的资产。

因此于二次金改案部分案件经最高法院判决确定后,特侦组于102年9月5日正式报请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向瑞士司法部提出司法互助请求,请求瑞士司法部依据该国国际刑事案件司法互助联邦法(Federal Act on International Mutual Assistance in Criminal Matters)第74条A项,返还冻结于两账户内,约当新台币2亿元的资产(有价证券),并协助将冻结资产变现汇回。

特侦组承办检察官分别于102年10月间及103年12月间,二度亲赴瑞士与瑞士联邦检察署检察官及瑞士司法部沟通讨论互助事宜。

瑞士联邦检察署于103年4月1日命令将两账户美金674万 6840元资产(约新台币2亿元),汇回最高检察署指定账户,但陈致中等人对此向瑞士提出异议,全案于104年4月20日经瑞士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两账户内的资产均为海外有价证券,为利于检察机关的没收执行,瑞士联邦检察署检察官于境内先行变价后,再以现金汇还,扣除必要费用后的美金642万9018万元,约新台币2亿894万3085元,今天已全数汇到最高检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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