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宁王在南昌权势烜赫。家养一鹤,为皇帝所赐,宁王颇爱之,专门从府中挑选一仆人服待这只鹤,不但饮食沐浴,精心饲养,而且还经常陪鹤上街游逛。
这一日,那仆人随鹤路过东门,居民家突然蹿出一条黄犬,将鹤扑伤。
对此,宁王府中一班惹事生非的幕僚、清客纷纷在主子面前煽风点火,并挖空心思代拟了一张状子,派人告到府衙门。
那位南昌知府,接过差役递上的状纸,展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八个大字;“鹤系金牌,系出御赐。”不由得暗暗叫苦,不敢不受理。他既怕宁王发怒,更怕朝廷问罪。他转而又想:倘若我昧着良心,将东门那家养犬的庶民予以严惩,又恐民心不服,士林难静,真是左右为难。
知府身旁的师爷见之,侧身附耳说:“苏州唐伯虎,是有名的才子,现正在洪都,老爷何不找他帮忙,解此棘手难案。”
知府一听,连声称是,即派那师爷带上他的名帖,请唐才子来衙一见。
唐伯虎应邀而至。酒间,他接过宁王府状词一看,挥笔便批:
鹤系金牌,
犬不识字。
禽兽相伤,
不关人事!
古代的文人和清官,能够维护法理与正义。由此事例,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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