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住宅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朝野达共识,将专供出租给弱势居住的社会住宅比例从10%以上提高至20%以上,其他条文另择期再审。
现行条文规定,社会住宅指由政府兴办或奖励民间兴办,专供出租之用,并应提供至少10%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份者的住宅。
提案修法的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王育敏表示,社会弱势逐年增加,10%以上比例已不符合当前社会所需者众多的情形,因此提案修法提高比例至20%以上。
达共识条文明定,社会住宅以低于市场租金,专供出租之用,并应提供20%以上比例优先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份者。
达共识条文并将中低收入户及其他经各级主管机关认定者,纳入可租用社会住宅的特殊情形或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