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3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31日电)劳工保险局今天表示,于3月底寄发103年度国民年金保险费缴费证明,以利申报综合所得税,请民众留意。
劳保局说明,依规定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或受扶养的直系亲属缴纳的国民年金保险费,可在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列举扣除,但合计其他人身保险的保险费 (健保费除外),不超过新台币2万4000元为限。
为方便民众核对扣除额,劳保局说,3月底寄发国民年金保险费缴款单(或保险费转账代缴通知单)时,一并寄发103年度国民年金保险费缴费证明给被保险人。
部分民众可能已不是国保被保险人而没收到缴费证明,如果有需要可利用自然人凭证登入“劳保局e化服务系统/个人网路申报及查询作业平台”就可线上列印,或直接打电话到劳保局国民年金组(02-2396-1266转分机6033)申请。
劳保局提醒,须在103年度期间缴纳的国民年金保险费,才可在今年申报103年度综所税时列举扣除,例如:103年9月及10月的国民年金保险费,是在103年11月底寄发缴款单,如果民众是在104年1月缴费,须等到明年度申报104年度综所税时才能列举扣除。
此外,选择网路报税民众,可直接在报税系统下载查询扣除的国民年金保险费额度,不需再另外检附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