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H-1B 申请季节即将到来之际,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最近又发布了一年一度的经更新的H-1B 申请注意事项,提醒大家在H-1B申请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并对H-1B申请中一些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以避免由于申请准备或递交不当而造成的退案情况。我在上周曾撰文对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消息的部分内容向大家进行了介绍,下面我将此消息的其它内容向大家继续进行介绍,供大家参考。
问:我的受年度名额限制的H-1B 申请应当什么时候递交?
答:移民局将在从2015年4月1日起接受申请直至收到的申请超过该财政年度的最高名额限制。有关法律规定如果移民局在4月的头5个工作日收到足够数量的申请,移民局将在收到的所有申请中抽签决定那些申请取得名额。基于去年的情况,预计今年将会出现头5个工作日的申请抽签的现象,移民局到时会发布通知。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提醒大家注意不要在4月1日之前递交受名额限制的H-1B 申请以免申请过早到达移民局而被退案。
另外美国移民律师协会还告诫大家避免在最后一天用邮局递送申请。因为尽管邮戳显示在最后一天到达,但如果邮件到达时已经过了移民局收取邮件的时间将会被移民局视为下一天到达。移民局收到申请的日期是以移民局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不是邮戳的日期。
问: 加急申请会增加取得H-1B名额的机会吗?
答:递交加急申请(premium processing)不会增加取得H-1B名额的机会。加急和普通H-1B 申请都同样参加抽签,中签的机会也同样均等。如果H-1B加急申请中签,由于申请数量巨大,移民局通常推迟加急审理开始计算的时间。去年(即2015财政年度)H-1B 申请加急审理从4月28日才开始计算。加急审理的一个优越性是移民局将通过电子邮件发出收据,这样加急审理的申请人可以在最快时间知道是否中签。这对那些OPT即将过期的申请人尤为有用,因为他们可以用中签作为能够继续工作的证据办理I-20延期。
问: 移民局有关申请费的支票是否应当分别出具?
答: 所有给移民局支票的收款方都应当是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根据移民局的说明,雇主可以用一张支票缴纳普通申请费(filing fee)和美国工人培训费(ACWIA training fee),但防伪费和加急审理费必须是各自单独的支票。尽管如此,最安全的办法是每一项费用都出具单独的支票。如果开合并的支票,一旦费用计算错误,整个申请都将被退回。如果加急审理的支票数字不对或忘了签字,移民局将只退回加急审理部分,H-1B 申请将按照普通申请审理。
问: H-1B 申请应当向哪里递交?
答: 根据H-1B 申请工作地点的不同,受名额限制的H-1B 申请应当递交至不同的移民局服务中心的专门位址。读者可以参见移民局网站I-129表格网址//www.uscis.gov/i-129-addresses 下的直接送案地址(Direct Filing Address)找处正确的送案位址。
以上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今年发布的H-1B 申请注意事项的部分问答,仅供读者参考。今年的H-1B申请的准备工作已经进入紧张阶段,准备申请H-1B的读者应当密切关注H-1B申请的有关资讯并咨询自己的律师以便自己的H-1B申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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