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16日电)财政部指出,民众携带西药非处方药入境,每种至多12瓶,合计不超过36瓶;中药材由原先0.6公斤放宽至每种至多1公斤,今起正式实施。
立法委员卢秀燕去年12月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质询时指出,难得元旦连续假期放 4天假,民众可以出国旅游,希望不要只因超带几瓶药就被移送法办。
财政部长张盛和当下即表示,尊重立委提案,通关民众若超带小量药品,属于自用部分,将不会移送法办;并着手修改相关规定。
现在规定已完成修改,财政部关务署表示,配合卫生福利部放宽药品管理政策,公告修正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4条附表,并自今天(104年2月16日)生效。
关务署本次修正重点包括,入境旅客携带自用药品的品目及数量,配合修正为种类及限量,并按其种类区分为“西药”、“中药材及中药制剂”、“锭状、胶囊状食品”及“隐形眼镜”4类。
西药非处方药每种至多12瓶(盒、罐、条、支),合计以不超过36瓶(盒)为限。基于各国对于处方药均要求携带处方笺,或证明文件,因此携带处方药而未携带医师处方笺(或证明文件),以2个月用量为限。
携带处方药及医师处方笺(或证明文件)者,不得超过处方笺(或证明文件)开立合理用量,且以6个月用量为限。针剂产品则须携带医师处方笺(或证明文件)。
中药材及中药制剂方面,中药材由原先0.6公斤放宽至每种至多1公斤,并增列中药制剂(药品)每种至多12瓶(盒),合计以不超过36瓶(盒)为限。
前述限量外携带入境中药材及中药制剂(药品),应检附医疗证明文件(如医师诊断证明),且不逾3个月用量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