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心血来潮,专程步行至离家尚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去吃早午餐。这家精致的早餐店,只卖早午餐,营业时间至中午一点,我偶而会来光顾。今天时间充裕,有备而来打算先画餐点、再慢慢享用……令人意外的是,我惊喜的发现,靠窗的座位竟然空着没人坐啊!
坐定后不久,美味餐点很快送桌,今天不是假日,所以才能让我十分庆幸的“捡到”窗边位置吧!因为这家店,最独特美丽的地方不是餐点,而是窗边座位;每每我倚窗而坐,啜饮着香浓微苦的热咖啡,凝望窗外十字路口街景沉思发呆,“晨光”在两旁静谧优雅的绿荫间穿梭、和一栋栋风格独特的欧式建筑相逢,让人有种恍如置身 国外的错觉。
那天画画和喝咖啡的心情格外感动,因为店内音乐不停播送着我学生时代的“青春之歌”啊!仔细一听是“The Beatles / 披头4”的歌曲,对“披头4”的歌声我向来耳熟能详,一听就知道是其他团体重新翻唱的,熟悉的旋律在我耳际萦绕,还是一样动人好听、耐人寻味!在啜饮咖啡间,霎时有种回到过去的感觉,脑海一如潮水般涌现出属于过去的青春之歌来了!
我是1952年出生的,对4年 1班的我来说,该是1964年开始喜欢上西洋歌曲的,那时候差不多也是披头4出道正红的年代。从小生长在穷困封闭的眷村里,我们这些竹篱笆的孩子——外省第2代,最大的休闲活动就是收听广播了:除了按时收听广播剧、广播小说、就是西洋歌曲的广播节目。
印象里家家户户都还没有电视,就是最早期那种左右有拉门的黑白电视机,也不是一般家庭买得起的,顶多环境好些的会有一台像矮柜似的大台电唱收音机,当时还没有卡带和CD这类精巧的音响设备,只有大大的“黑胶唱片”可听。我家买不起唱机,我就将零花钱日积月累的节省下来,存够钱才能买一张喜欢的黑胶唱片,然后拿到隔壁的邻居家寄放,有时间想听歌时就往别人家跑啊!
从初中一路读到高中,家里一直没钱买唱机,我只能等假日不上学的时候,到隔壁听自己买的唱片,还好天天能收听广播节目,才让我持续不断收听西洋歌曲。印象最深刻的是“警察广播电台”,余光主持的西洋歌曲:节目名称就叫“青春之歌”。每天下课回家吃过晚饭,就准时收听,非听到节目结束我才能安心的看书写功课。
当然除了“青春之歌”还有几个像“幼狮电台”与“正声广播”和“中广公司”也有类似的西洋歌曲播放节目,但事隔经年节目名称早已完全想不起来,就用“青春之歌”作为自己学生时代,热爱西洋歌曲的代名词吧!
后来离家北上念艺专,家里开始有电视和唱机了,每次假日回家不会错过的电视节目,像是“安迪维廉斯”与“汤姆琼斯”等不少外国影歌星的现场演唱录影节目,尤其汤姆琼斯每回一上台演唱,扭腰摆臀和举手投足之间,让台下层层围住的女粉丝们惊声尖叫的画面,还始终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呢!
念书的日子虽然很穷,倒也能苦中作乐!一样省吃俭用:买了台外表似007手提箱的手提唱机和更多的黑胶唱片,不念书上课的日子,就反复听西洋歌曲,这些青春之歌始终陪伴着我。接着,我终于因缘际会开始玩“吉他”了,那时候认识了一个很会弹吉他的男生,再来又因为自己爱唱西洋歌曲,就这样顺理成章慢慢学会了自弹自唱的乐趣。
若想弹出一手似行云流水般的吉他旋律,非得靠苦练不成, 弹练的时间不一定要很长,弹得太久手指第二天会很不舒服,反而不想再弹了,还不如每天在固定的时间练习,天天弹一段时间、天天让手指运用自如的练功,就能弹奏出自己喜欢的流畅风格了。
时光荏苒几十年,忽然之间某一天,世界竟到处吹起一阵弹奏“小吉他”的炫风,那是轻巧可爱的“乌克丽丽”,让我一见就爱上它啊!前几年一连买了好几款不同尺寸的乌克丽丽,除了拜师学艺也教学相长的开心弹唱,弹唱之间那些曾经属与我的青春之歌又回来了;忽然有种感动:青春,果真是我心底一道永不褪色的风景哪!@
责任编辑:林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