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2月11日报导】(中央社 台北11日电)台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社会救助法部分条文,提高经济弱势家庭子女就读公、私立高中以上学校学杂费减免比例,低收入户学生得免除全部学杂费,中低收入户则可减免60%。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王育敏在提案说明中指出,中低收入户与特殊境遇家庭同属经济弱势,中低收入户每人每月平均分配收入,甚至不及特殊境遇家庭。但现行法令规定,中低收入户学生减免学杂费的额度,只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补助的一半,显失公平,因此提案修法。
三读修正通过的条文明订,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家庭成员就读国内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者,得申请减免学杂费。其中,低收入户学生得免除全部学杂费,中低收入户学生则可减免学杂费60%;学杂费减免申请方式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各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订定。
条文中也规定,在其他法令中有性质相同补助规定者,不得重复领取,并明订这次修法条文的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