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审议中国酷刑 维权律师列出10酷刑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5年11月18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骆亚采访报导)11月17到18日,中国大陆在日内瓦接受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五次审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出席有关听证会,从维权律师遭酷刑的案例中,整理出十大酷刑,以此来质询中共代表。而法轮功作为中国最大的受迫害群体,这十六年来遭受的酷刑已是罄竹难书。
维权律师关注组:中国十大酷刑
17日,周二晚,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对中共履行该国际公约情况进行了审议。委员会向中共代表提问酷刑在立法中的地位问题,重申中国并未在法律中纳入与公约一致的定义,另外中国的法律中酷刑并未包括精神酷刑和心理伤害,2010的司法解释承认心理伤害,但并未说明哪些属于心理伤害,比如出现剥夺睡眠如何处置。委员会专家还向中共代表提出了看守所、监狱普遍存在酷刑、政治犯特别容易遭受酷刑,以及被羁押者在羁押期间死亡等问题。
《路透社》报导,中共常驻联合国的吴海龙大使承认,中国离全面消除酷刑还很远。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整理了2006年至今维权律师遭酷刑的案例,列出十大酷刑,包括: 暴力殴打、电击、灌食、注射药物、禁止进食和治疗、性暴力、禁止休息、 关禁闭、烟熏、烫伤、侮辱、威胁。他们准备在两天的联合国听证会讨论中国酷刑问题时,质询中共代表。
律师受到特别呕心的侮辱案例是,2008年4月15日,北京女律师倪玉兰被北京市西城公安人员关押于派出所时,警察朝她脸上撤尿。还有针对生殖器官的酷刑,方式包括电击、强迫脱光衣服、被竹签捅生殖器官,以及其它性侵犯等。
北京维权律师程海向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介绍,自己代理的法轮功案中,有一些当事人就是因为在劳教所、看守所等遭到酷刑而提出控告。
北京律师代理当事人因受到酷刑而提出控告
北京知名维权律师程海接受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酷刑主要指行刑逼供、虐待被羁押人员,以及非法拘禁三类。他接触到一些人遭受酷刑,包括被殴打、电击、不给吃饭、冷冻、不给睡觉、强行灌食等,其中法轮功学员的当事人居多。对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他认为那不单是酷刑,那是杀人罪了。
他介绍代理的法轮功学员因酷刑提出控告的三个案例:一个是中央民族大学的教师梁波,因为看守所的警察要求她剃光头、穿号服,她拒绝后遭到殴打,被按在地上强制给她剃头,最后也没有成功。另一个是外交官陈由邦,他的四肢被绑在北京公安医院的床上受折磨。
再一个就是河北泊头市的教师王晓东,在泊头市看守所被警察刑讯逼供,受到“摇电话机”刑具折磨,其双手被放上两根电线,然后电击。导致他全身麻木、抽搐。另外,他一进看守所就强迫每天做17个小时的奴工,看守所对完不成指标的体罚高达70种。
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
明慧网曾在2013年12月发表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调查报告,就3,653个被中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案例中,在65%被关押迫害致死案例中,21%被毒打致死,11%被灌食致死,10%被强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药物或毒药致死,3%被超负荷劳役致死,2%被刑具致死,2%被电击致死,2%被虐待致死,1%被体罚致死,1%被牢中牢(关禁闭、转关押、延期释放)直接致死,26%则在中共多种酷刑手段的共同摧残下致死。
中共在对法轮功群体16年的残酷迫害中,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用了一切手段,酷刑种类数不胜数。
原天津第三勘探设计院工程师、法轮功学员周向阳被中共冤判九年,在天津市港北监狱(现改名滨海监狱)曾遭残忍的“地锚”酷刑折磨,长达四个月之久。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李希望2011年11月被港北监狱以残忍的“地锚”酷刑折磨致死。
小号“地锚”是一个长三米、宽一米、高约一米六、没有窗户、阴暗潮湿密不透光的屋子。屋顶上灯24小时亮着,地上一侧二米长的地方铺着高约二、三十厘米的木板。他被仰躺在木板上面,两个胳膊成“V”字形向外张开,手反铐在地环上,膝盖以下小腿部位和脚悬在水泥地上,坠着脚镣,手铐和脚镣没有任何活动的余度。每天这样被“锚”二十四小时,时间长了腰、胳膊疼的受不了,着力点的脚后跟都硌烂了。他自述这种痛苦远远超过高压电棍电击造成的伤害。
此前周向阳在天津双口劳教所被劳教期间,狱警为逼迫他放弃法轮功,对他连续暴打,还逼问“还炼吗?”周每次被打倒在地上后,再顽强站起来,就这样被打晕在地……抽搐……苏醒……挣扎着准备站起来时,恶警被吓倒说:“等一下,我服了你吧,求求你等我先出去后你再站起来。”
大陆酷刑为何履禁不止
国际人权组织此前发表声明说,在中国实行酷刑有两个主要目的:一个是获取口供以作为刑事起诉的证据,另一个是进行惩罚。
大陆张赞宁律师接受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采访表示:“大陆酷刑履禁不止主要是制度方面的原因,比如为了追求破案率,如果立案不破案,可能影响中共的威望,所以就必须要用‘行刑逼供’,逼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有罪,那么他就破案了。”
“另外公安、司法人员都有一个奖励制度,破了案就设奖,但是相应惩罚制度就不多了,抓错几个人根本就不会受到惩罚。实际上共产党的政策,它是宁可错杀几千几万,都不可漏了一个。再有邓小平搞得从严从快的政策,及重口供不重证据等等、都造成酷刑增加、冤假错案频发。”
程海律师表示,“中共是一党执政,没有监督党。社会监督、法定的监督力量还比较薄弱,主要靠党内、体制内的自我监督,因此相对来讲要求公民做的更充分一点。受迫害、受违法虐待的公民,要想尽办法把事实揭示出来,投诉给有关的部门,但目前大部分的人都没有做这个事。如果投诉控告一般至少会扼制这个行为再发展,你可能还会追究,有一天会改善。法律本身不会自动发挥作用,要靠很多人去监督,监督首要靠被害人自己、或者他的亲属、或者他的律师。”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于1984年由联合国大会通过,1987年生效。中国在1988年加入了该公约。此前中国已四次接受委员会审议。上一次审核是在2008年。当时审核结论是中国普遍存在经常性酷刑,并对此表示严重关注。#
责任编辑:孙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