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8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7日电)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今天表示,恶意逼车或骤然减速者,除处以罚锾之外,需吊扣牌照3个月及接受道路安全讲习。
交通事件裁决所表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新增规定纳入驾驶人恶意逼车、或任意骤然减速、刹车等危险行为时,将当场禁止驾驶,并处新台币1万2000元至2万4000元罚锾、吊扣牌照3个月及接受道路安全讲习。
交通事件裁决所表示,违反上述规定因而肇事者,并将吊销驾驶执照,3年内不得考领;另吊扣牌照车辆再次违规时,将没入车辆。
交通事件裁决所指出,恶意逼车或骤然减速等行为不仅驾驶本身易失控,且易让其他用路人无法即时反应,极易造成行车事故;而交通违规裁罚的用意,并非在于处罚,而是在于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提醒驾驶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