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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联:两岸监督条例应增外患罪、加重泄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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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4年08月28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方惠萱、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日前调查局侦办前陆委会副主委张显耀涉泄密案,原朝向“外患罪”侦办,却因不符《宪法》的“一个中国”原则,而改朝门槛较低的“泄密罪”处理。对此,台联总召赖振昌表示,若一时无法修宪,目前在立院审议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中,应增订“外患罪、加重泄密罪”及“谈判底线调整与授权SOP机制”,以防范两岸谈判再发生类似情况。

台联政策委员会主委许忠信表示,依《宪法》的“一中”原则来看,两岸同属一国,因此就算张显耀真是共谍,也不适用《刑法》的“外患罪”,仅限泄漏国防机密才算,等同纵容谈判代表损害国家利益。

许忠信建议,应在监督条例中增订“外患罪”,规定“办理及参与两岸协议草拟、谈判或签署人员,应经政府允许事项,未受允许,私与外国政府或其派遣之人为约定;或受政府之委任,处理对于外国之事务,而违背其委任,致生损害于中华民国,适用刑法外患罪之规定。”

赖振昌指出,参考美国《经济间谍法》及先进国家的立法来看,同是泄密,但对象若是外国人或外国政府、企业时,应加重刑责。但目前各版本的监督条例及《刑法》中的泄密罪里,并未区分本国及外国,建议增订“加重泄密罪”,规定“办理及参与两岸协议草拟、谈判或签署人员,有泄漏或交付关于中华民国国防以外应秘密之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泄漏或交付对象为非本国人时,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台联干事长周倪安则认为,谈判底线调整的机制和权限不应交由谈判人员决定,所以她建议在监督条例中增订“谈判底线调整的SOP机制”,让授权的政府机关可检视代表在过程中是否逾越授权范围,让两岸谈判管控更加周延。◇

责任编辑:吴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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