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8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0日电)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表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驾驶人5年内酒驾违规次数计算不分驾驶汽车或机车,都将合并计算。
裁决所表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3项修正汽(机)车驾驶人驾驶汽(机)车于5年内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2次以上者,将处新台币9万元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自吊销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考领驾驶执照,并应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裁决所说明,民众常误以为驾驶汽车或机车酒驾违规次数会分开计算,但不论汽车或机车酒驾,均列入驾驶个人违规纪录,所以违规次数都会合并计算。
裁决所表示,魏姓男子民国100年5月骑乘机车被举发酒驾违规,又于103年3月酒驾。魏男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修正后法令是在102年3月1日施行,5年内2次应于施行后开始起算,并非追溯施行前违规事项;且前次是机车,另次是汽车,不应吊销汽车驾照而要求撤销处分。经法院审理,认定原处分无误,判决魏男败诉。
裁决所呼吁,酒驾处分重,酒驾再犯处分更重,驾驶在饮酒后切勿有驾车的违规行为,以确保生命、身体、健康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