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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制 台国道通行费收入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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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院主计总处最新统计,今年前4月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为新台币68.4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4%。

国道高速公路自去年12月30日起全面实施计程电子收费,主计总处引述交通部统计指出,今年前4月高速公路通行17.1亿辆次,92.7亿延车公里。

依车种观察,以小型车14.8亿辆次及80.3亿延车公里占比最高,分别占87%及86.6%。

进一步观察收费国道通行辆次,主计总处表示,以国道1号10.7亿辆次最高,占逾6成,其次为国道3号6亿辆次及国道5号0.3亿辆次。

值得一提的是,在每车每日享行驶20公里以下免收通行费优惠下,每日通行车辆中约4成未达收费标准。

主计总处指出,今年前4月通行费收入也减至68.4亿元,较去年同期计次收费减少1.7亿元,减幅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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