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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地有鱼池 判地主捞鱼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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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6日电)台北市李姓男子买下花莲县一处有鱼池的法拍地,不满原地主占着鱼池,提起诉讼。最高法院判决原地主须“捞鱼还地”确定。

根据判决书指出,李姓男子于民国95年间看中花莲县吉安乡一处法拍地,虽然拍卖公告上注明“土地上有渔池,未在拍卖之列,应买人请自行查明注意”,但他认为此鱼池并非钢筋混凝土造养鱼池,没有法定地上权,不会妨害他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因此仍参与投标,购得土地。

不料,多数土地完成点交程序后,原地主陈姓男子竟拒绝交付鱼池所属的土地,李男因此提起诉讼,请求返还土地。

陈男主张,鱼池是具有独立使用及经济价值的不动产,拍卖公告上注明“土地上有渔池,未在拍卖之列,应买人请自行查明注意”,意指李男标购土地时,是不含鱼池在内的。

最高法院维持前审认定指出,鱼池周围以石块推砌,客观上显然不能与土地分离,鱼池已成为土地的重要成分,判决陈男须将鱼池内的水抽干,捞出鱼类及水产后,返还李男土地,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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