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4年12月29日讯】近几天,一则央视新闻《女农民工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民警踩其头发检方调查》突然间曝了公众眼球,并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当许多人都盯着“近日,两段视频引发关注,一段是一名女子抱民警的腿;第二段是女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民警竟踩在女子头发上。被踩头发的女子是一名农民工,已经死亡”这样的描述时,似乎全都忽略了一个更重要求事实,那就是“办案时,民警携带了执法记录仪”。似乎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这才是要害所在。因为这直接关系什么叫“依法治国”,怎样才能“依法治国”。
说到执法,谁都会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样的话。然而当人们面对“办案时,民警携带了执法记录仪”,面对讨薪者最后因当事警察的所作所为而最终死于非命,这句话已经被完全颠覆。
事实被当事警察完全颠覆,在本案中是一个铁的事实。从讨薪者被“态度蛮横的保安报警后,接警的辖区某派出所几名民警赶来。几人一下车,便对农民工破口大骂,拳打脚踢。出警民警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凭证的情况下,直言讨薪农民工是‘犯罪嫌疑人’,并开始抓人”、“王奎林的父母闻讯赶来,欲与现场民警理论,但立即遭到辱骂、殴打和拖拉。民警强行铐住其父双手并塞进警车,他本人随后也被强行塞进警车内。在车里,一名长相肥胖的警察轮起拳头猛抓母亲周秀云的头部,一阵拳打脚踢后,负伤眩晕的周秀云应声倒地,处于休克状态”、“目击者投诉说,行凶警察面对遭暴力侵害晕倒在地的受害人,不但没有实施抢救措施,反而继续大骂‘装死’。目击者说,那名腆着肚子、肥头大耳的胖警察一直用脚死死踩住躺在地上的可怜女人的头发,施暴长达一个多小时,随后把人拖进警车、塞进座位缝隙中,期间辱骂踢打不停,被拉到派出所后,武力伤害并未停”这样一连串的事实中,人们应该看到,当事警察只是听信了保安的所谓报警,并在未作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已经对讨薪者下了“犯罪嫌疑人”的结论。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个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应该发生什么作用,会发生什么作用,当事警察似乎早就“遗忘”?
法律被当事警察和当地警方肆意践踏,在本案中是又一个铁的事实。即便如当事警察们所言,前来的讨薪者是“犯罪嫌疑人”。那么请问,哪一条法律规定警察可以暴力执法?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毫无人性的对当事的另一方施暴,甚至可以用踩住讨薪女子头发这样“下三滥”动作以控制当事人?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在派出所内,对当事人继续武力伤害?哪一条法律规定警察可以在“执法”过程中草菅人命?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允许相关报导中所说的“警方布控封锁消息”之恶行恶状?而“王奎林躲过警方和便衣的盯梢,冒着生命危险将案发现场第一手证据资料转到记者手中,要求驻京新闻媒体对此事件给予关注”这样的可怕事实,又是在一种什么法律状态下发生的?人们可不可以这么问,当他们在这么做时,是不是根本不拿自己随身带着的“执法记录仪”当回事?所以“执法记录仪”才吓不住他们致人死于非命的手?
正因为如此,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一幕才终于发生。那就是,或者当事警察竟不怕“执法记录仪”会拍下一切?或者在他们的眼里,这样的记录仪于他们自己而言只不过一个摆设,所瞄着的仅仅是他们的所谓“执法对象”?或者他们底气十足,竟可以用“技术手段”改变一切?正因为如此,才会发生“死者外甥晋心锋说,14日下午,派出所长杨某恐吓受害人家属说:‘告诉你们人死了又怎么地,你们有本事去上访告状嘛’”这样毫无人性和法律底线的戾气狂飚?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万万没想到,有一个“王奎林告诉记者,这两段视频是他和工友在现场拍摄并上传网络”在等着他们,才导致了最后的彻底被动?不然,这一切赖以发生的前提是什么?
“执法记录仪”咋吓不住警察致人死命的手?当事警察完全无视“执法记录仪”的存在?并非完全是!当事警察无视的,不还有对客观存在事实的认定?不还有对弱势群体应有的同情和支持?不还有“讨薪者”就是“犯罪嫌疑人”的思维定势(姑且不论其中有否另外的猫腻)?不还有对生命和法律的毫无敬畏?如果不是老百姓所拍的视频最后“说话”;如果当事人之一不是冒着生命危险,把视频交到了记者手上;如果记者不能把这一切公之于众,黑白不全被颠倒了?被打死的讨薪者不白死了?
这样的事还能就事论事?由此不说明,如果“依法治国”不能首先解决执法者的“脑袋”问题,他们的“屁股”还能不歪?如果他们的“脑袋”竟可以罔顾事实,竟可以把法律当成“吹气泡”,他们不可以如本案那样,堂而皇之地将法律踩在地底下?“我的地盘我作主”,不得让法律毫无尊严可言?“我就是法”,不得让法律躲到一旁悄悄去“哭”?当执法者竟可以如此胡作非为时,“依法治国”不成了空中楼阁?
舍此还有别解?!
(原标题:“执法记录仪”咋吓不住警察致人死命之手?)
--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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