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生活

大陪审团奇遇记

文:林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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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 怎么又来一次!” 去年好不容易说服县里最高法院法官,无法胜任陪审员。 这回来个大的──联邦大陪审团。 从收到通知那天起,太太就发愿吃素念经,保佑我逃过此劫。

终于在二月十八日下午,电话响了。“恭喜你即将成为大陪审团成员,请在明日早晨七点半到联邦法院报到”,太太脸色发青,打电话告诉我:“明天早点儿起床。”

趁着交通流量还不大的时候,我就一路80英哩的时速直奔联邦大楼。

早上5:45

“这么早?” 警卫问。

“我来找厕所。”

“几点的约?”

“七点半。”

“厕所在二楼,旁边有餐厅。” 警卫好心提醒我:“有早餐喔!”果然是美食知音,当下对联邦法院好感倍增。在那,我点了皮兹咖啡(Peet’s Coffee)和英格兰松饼(Scone),好整理心情并闭目养神。

早上7:30

大约百来人陆陆续续签到。“欢迎大家来到联邦法院,既是尽美国公民的义务,同时是一种荣誉,并非每个人都有机会被选为大陪审团,这是一生仅有的一次(once a life time opportunity)”接待说。

“现在我放一段录影带,看完之后大家可以提问。” 影片叙述和我们有相同疑虑的三位主角,后来高高兴兴地承担任务。

“成员有几人? 服务多久? 有薪水吗?” 有人开始发问了。

“很好的问题! 大陪审团由23 位正式加上 20 位后补组成,检察官提起公诉之前,案件必须交由陪审团讨论、投票表决,获 16 以上票数,方能提交起诉书(Indictment)给法官。 陪审团任期 18 个月,每周四集会讨论,通常案件不止一个,你会有点儿忙。”法院书记杰克带着微笑继续说。

“有薪金和车马补助,每天40美元,车马费是根据你的住所而定,一英哩 56 分钱。远地来的,单程超过 80 英哩,可以选择放弃参加或旅馆补贴。” 话锋一转, 他慎重地讲:“这是很难得的机会,能参与联邦事务,233 年前宪法第五修正条文言,触犯法律者,依据相当理由原则,经大陪审团审理,决定是否起诉被告,我们今天方能聚在这里。”

接着杰克又回答了几个问题,然后说:“时间到了,大家进法庭吧!”

早上9:00

“请起立,法官即刻莅临。”行政官员克莉丝汀喊道。“请坐,再次欢迎各位,为捍卫民主、保障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而来,我衷心地希望,对您而言,这是一段兴奋、有趣、又难忘的经历。” 法官杰佛逊告诉我们。

法官说:“在一年半的时光中,你会认识多位联邦检察官(AUSA)和案件证人,讨论联邦层级的犯罪事实,而决定应否起诉犯罪者,这不只是一份工作,将来,你会和孩子们炫耀,你的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曾做过大陪审团团员哦!”“假使有困难,无法履行义务,可私下和我谈谈,接下来介绍两位联邦检察官,理查和珍妮。”

早上10:00

克莉丝汀提醒着:“当我念到你的名字时,请上前坐到陪审台。” “别叫我、别叫我,请保佑安全过关!” 我不断地祈求。“啊! 妙极!” 我换了一个舒适的坐姿,以旁观者的心态,欣赏这出戏。

“诸位座上有一份问卷,请依序用麦克风回答。” 法官补充。

“我住温哥华皇后区,有 5 个小小孩……” 一听就知想落跑。

“我从孟买来……” 一位印度裔报告。

“注意到您有非英语系口音,沟通没问题吗?” 法官问。“能胜任,尽公民义务,责无旁贷。” 总算还有良心。

“您将会遇到的案子,有以下6个类别:非法移民、人口走私、非法持有杀伤性武器、走私、贩卖毒品、儿童性虐待等。诸位如果感觉对以上项目,由于种种因素,即使证据确凿,仍无法作出公正的判决,请陈述你的意见。” 理查面对 43 位陪审员说。

中午12:00

“现在中饭休息,请下午 1:30 准时进场。 ” 法官宣布。我吃着早上太太现做的饺子,思索如何应对无法预期的结果。

“本人英文太差,有听没有懂。”(那你如何在大学教书? 用中文吗? 哈!)

“我有不可启齿的病。”(什么病?频尿,没问题,我们准你随时可如厕!)

“女儿需要接送。”(太太上班吗? 没,为何她不接送? 路上车太多,她不敢开,谁买菜?太太! 谁加油?太太……理由驳回!)

下午1:30

大约有20 人离开,挑选程序继续进行。

下午4:45

“林朕龙先生,请到三号陪审位置。”我脑筋一片空白,天旋地转,当下跌坐地板。

“没来吗? 早上有登记呀!” 克莉丝汀询问剩余的人。

下午5:00

好! 心一横。“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的工作实在太忙,心有余力不足;等敝人退休以后,您不请我也来。”

“法官和检察官要闭门会议,请稍后片刻。”克莉丝汀说。

下午5:15

“安娜女士、卡蜜拉小姐……”我的心跳快得无法支撑。“林朕龙先生,以上诸位可以离场。”

下午5:30

“真的吗? 已经结束了吗?”我搭着电梯难以置信。

后记

平心而论,不管地方陪审团或联邦大陪审团,对移民来讲,都是很值得参与、学习的,我们所认知的“民主”,和淬炼两百多年的美国比较,实在太肤浅。来美以前,我知道的民主,就是“选贤举能”,后来贤能都不见了,便改选“名嘴”。

如今经历过数次美式选举和陪审征召,才发现深植于这个国度的民主,范围既广而细,任何公共议题,无论大小,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来讨论、付诸公投。

而华人参政也日益踊跃,大家意识到“团结力量大,多数才是赢家。”福利得自己争取。读者们,下次有机会当陪审团时,别害羞,勇敢去做吧! 让你的声音也被听见!**

责任编辑:田善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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