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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协商 保留法人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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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7日电)立法院今天协商食安法修正草案,朝野达成共识决议保留法人罚金刑,并将刑事处罚的罚金与不法利得清楚切割。

立法院长王金平下午召集朝野立法院党团,第8次协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5个小时马拉松式协商,直到晚间终于达成结论。

之前多次协商没共识的法人罚金刑部分,朝野最后决定不予删除。但为了避免日前大统长基食品厂股份有限公司混油案中,法院判决的“罚金”导致较高额度的“行政罚锾”遭撤销一事再度重演,协商条文将“没收不法利得”与“刑事罚金”严格区分,并大幅提高刑事罚金额度。

依据协商条文,违反食安法的罚金刑针对“有危害人体健康之虞”灰色地带新增处罚,最高可处新台币8000万元罚金。致人于死者最高处2亿元罚金,法人部分则可以再乘10倍,最高处20亿元罚金。此外,如果犯罪所得利益超过罚金最高额度时,法官可于所得利益范围内酌量加重罚金。

黑心厂商犯罪不法所得的没收规定则涵盖“第三人没收”,即使不法所得流向子公司,法院仍可追缴没收。

协商条文也重新分配将来民事诉讼中,消费者与食品业者的举证责任。当食品业者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消费者遭致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但食品业者证明损害非由于其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所致,或对防止损害的发生已尽相当的注意者,不在此限。

未来食安事件的刑事罚金、没收现金、行政罚锾、没收与追缴的不当利得都将纳入食品安全保护基金。食安基金将用于支付消费者保护团体提起食安诉讼的律师报酬、诉讼费用,及食安法中规定的奖金等。

王金平会后表示,今天已将所有条文讨论过,明天早上再整理一次,协商后应该可以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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