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奥巴马豁免(I-601A)?

韩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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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4年01月31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韩墨纽约编译报导)从2013年3月4日开始的非法滞留条件豁免(I-601A,俗称“奥巴马豁免”),目地是惠及那些没有签证偷渡入境、在美国有直系亲属(父母或配偶)的人。申请人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申请人的配偶或父母是美国公民,因为601A规定申请人要证明自己的离境会对配偶或父母(美国公民)造成“极度困难”,所以申请人的父母或配偶必须是美国公民。二是601A的申请人应该是无签证入境的,因为公民的直系亲属若有签证入境的,可以直接提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

I-601A与245(i)的异同
  
I-601A类似245(i)的延续。在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政府出台了245(i)。该政策允许没有合法身份或在美国非法居留的人士,以亲属或劳工的方式申请移民。前提是,申请者必须在2000年12月21日法案签署当天身在美国,并在2001年4月30日当天或之前提出亲属移民(I-130)或劳工移民(I-140)或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e)申请。在调整身份时,申请人需缴纳1, 000美元的罚款,而且不需要到母国面谈。245(i)涵盖的亲属移民包括: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已婚或未婚的子女、兄弟姐妹,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婚子女(21岁以下)。
  
当然,I-601A虽然可以视为245(i)的延续,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245(i)不需要出境,也不需要证明“极度困难”,而I-601A则两者都需要。245(i)要求有I-130、I-140或劳工证申请记录,但601A则没有这一要求。

I-601A是I-601的改进版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无身份的外国人在美国非法滞留没有超过半年,出境后再通过合法途径入境时,领馆不会为难他。但是如果非法滞留超过半年,再次申请入境时,将面临三年不能入境的惩罚,如果非法滞留超过一年,就面临十年不能入境的惩罚。如果有美国公民为直系亲属申请了I-130并通过以后,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前往领馆签证时,被领馆发现有非法滞留超过半年的记录,就面临3年或10年不能入境的门槛。I-601就是为了豁免这3年或10年的等待期而出台的。所以,申请I-601时有两个条件:必须在境外申请,而且已经有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为其申请了I-130并获批。
  
因为I-601要求出境后再申请,而且出境再申请签证时也面临风险,所以一般情况下非法移民不会主动申请I-601,除非是被递解出境的情况下。I-601A是为了减少出境再申请签证面临的风险,以及缩短出境后返美的等待时间,所以允许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或子女)在美国境内提交豁免申请,在申请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再出境,既可以减少申请不成功的风险,也可以缩短家庭分离的时间。

申请I-601A的关键问题
  
I-601A涉及到三个主要的环节:一是申请I-130。这必须由I-601A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美国公民)来完成,可以是申请人的子女、配偶或父母来提交。二是在I-130获批以后,申请人提交I-601A的申请。在提交I-601A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的离境会给配偶或父母造成“极度困境”。三是在I-601A获批后出境,在境外申请签证,然后再入境。
  
在整个流程中,有几个比较关键的问题:一是要证明“极度困境”。二是不能有递解令在身。根据移民局对家庭团聚新规的解释,有递解令的是不可以申请I-601A的,不过有律师建议有递解令在身的人,可以依据这一政策要求开案,开案成功了再申请I-601A。三是存在的风险。申请I-601A的风险是很小的,因为移民局的最终目标是申请人出境后短时间内可以再入境,时间很短的情况下风险也相应变小。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一是申请I-601A的过程中,如果被拒绝了,移民局可能会将申请人放到递解程序中。二是在I-601A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回母国进行签证面谈时,使领馆可能会发现一些在申请I-601A时没有发现的问题,比如曾经欺骗过美国、有犯罪记录等,那么也可能会在出境以后无法立即入境,要申请其他相应的豁免才能入境,再费周折。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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