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地建坟 原民传统判无罪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1日电)泰雅族原住民潘姓男子在乌来国有林地为亡母建坟,违反森林法遭诉。北院认定属原民传统,未影响森林保育资源,判决无罪。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指出,潘男在去年2月间,在新北市乌来区的国有林地为亡母建造坟墓,后来被林务局发现后报警处理,检方依窃占及违反森林法起诉。
法院审理时,潘男说自己身为泰雅族人,在民国50几年间从哈盆部落迁居到下盆部落,根据泰雅族习俗,人死后必须和祖先葬在一起,族人死亡后都葬在部落附近墓地,当地是原住民传统领域。
法官传唤当地族人,证明乌来泰雅族基于族灵信仰、传统文化,在人往生后,常埋葬在部落附近的同一墓地。法官根据宪法、原住民族基本法、两公约,且政府已通盘检讨变更将该国有林地变更编订为公墓用地。
法官认为,该地位于泰雅族传统领域范围,基于尊重原住民传统文化等因素应予尊重,且该墓地非滥葬,未侵害森林保育资源,判决潘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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