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在2013年6月26日对美国诉温莎(United States V. Windsor)一案作出裁决,判定禁止给予同性婚姻配偶联邦福利的《婚姻保护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简称DOMA)违反美国宪法,打开了合法结婚的同性伴侣获取获异性婚姻所享有的各种联邦福利和权益的大门。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发布后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Janet Napolitano都先后发表声明,欢迎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并指示美国移民局立即开始以异性配偶移民申请同样的标准审核同性婚姻配偶递交的移民申请。美国移民局也随后发布简短消息和问答,宣布将不自动拒绝同性婚姻的家庭移民申请,最近移民局又发布了同性婚姻配偶移民申请的最新问答。本所曾撰文对上述信息陆续进行了介绍,下面我讲继续向大家介绍移民局的最新问答,供参考。
问:同性婚姻是否可以享受婚姻绿卡之外的移民福利,例如不同优先类别的家庭移民或未婚妻(夫)移民?如果移民法规定某一移民福利或移民身份的前提是婚姻关系或配偶的身份,同性婚姻是否符合此婚姻的条件以享受移民福利?
答: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是否能够享受很多移民福利都取决于婚姻和绿卡的定义,例如外国人以配偶身份随同(accompanying)或随后加入(follow to join)为其进行移民申请的家庭移民绿卡持有者或职业移民绿卡持有者、某些非移民签证持有者、或难民或政治庇护者。在以上所有例子里,同性婚姻都会受到和异性婚姻同样的待遇。
问:如果我寻求用以下不同身份进入美国,例如绿卡持有者或美国公民的子女、儿子或女儿、父母、或兄弟姐妹,同性婚姻是否会影响我的申请?
答: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的婚姻会影响到该人是否符合绿卡持有者或美国公民的子女、儿子或女儿、父母、或兄弟姐妹的条件。在这些情况下,同性婚姻将享受和异性婚姻完全相同的待遇。
问:同性婚姻配偶申请人是否能够和异性婚姻申请人一样享受3年即可申请公民的待遇?
答:是的。通常来讲,绿卡持有者在取得绿卡后5年才能申请加入美国国籍。但根据移民法规定,和美国公民结婚的婚姻绿卡持有者在绿卡取得后3年即可入籍如果该绿卡持有者在过去3年里和美国公民维持婚姻关系。在这一点上,同性婚姻将和异性婚姻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问:根据移民法规定,某些不得入境的情况可以申请特别豁免,而这些特别豁免往往要求豁免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如果要求的家庭关系取决于某个人或该个人的父母是否符合配偶的定义,那么同性婚姻是否符合要求?
答:同性婚姻符合要求。只要移民法规定的豁免的前提条件是婚姻的存在或配偶的身份,同性婚姻将受到和异性婚姻完全相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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